4月29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民侨外委召开第十二次全体会议。
4月29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民侨外委召开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民侨外委主任委员文富恒主持会议。
会议审查了《城步苗族自治县油茶文化传承与发展条例》《江华瑶族自治县电机产业发展条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竹产业发展条例》《通道侗族自治县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城步苗族自治县、江华瑶族自治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就条例起草和修改情况分别作了说明。会议认为,四部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本级地方性法规不相抵触,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会议还就开展全省单行条例立法效果专题调研作了研究部署。
文富恒肯定了民族自治地方依照本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围绕文化传承保护、特色产业发展、民生安全保障等找准切入口,为用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所做的工作。他提出,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提升立法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有效性,以良法护航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常委会要认真研究吸纳全会审查意见,为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打牢基础。要回顾总结好单行条例立法工作经验,提高站位,厘清认识,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省人大民侨外委副主任委员戴少一、徐克勤,委员李汇芳、张玲、庹勤慧出席会议。
来源:民侨外委
作者:彭宏科 周梦竹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