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进程中,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充分发挥立法引领与监督保障的双重作用,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注入坚实的法治动力。通过制定并有效实施《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项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文明建设的全过程,绘就了一幅“法治”与“文明”同频共振的生动画卷。

2025年12月3日,永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冷水滩区开展《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筑牢文明行为的法治基石
为根治不文明行为顽疾,提升城市治理的精细化与长效化水平,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文明行为促进立法提上重要日程。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制定了《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聚焦重点,精准规范。条例紧密结合永州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公共场所秩序、公共卫生、交通出行、社区生活、网络通信、养犬管理等多个领域的文明行为作出明确倡导与规范。同时,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高尚行为予以倡导和鼓励,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
固化经验,引领风尚。条例将永州市在文明城市创建中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如“门前三包”、志愿服务积分激励、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等,通过立法形式予以固化提升,使之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实现从“软性倡导”到“刚性约束”的跨越。
明晰责任,构建格局。条例不仅规定公民的个人行为规范,也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法治化工作格局,为全市上下协同推进文明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确保法治文明落地见效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为确保条例不折不扣地执行,真正从“纸面上的法”变为“行动中的法”,永州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持续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走深走实。
开展执法检查,打通实施“堵点”。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执法检查列为年度监督重点。检查组深入街道社区、交通路口、农贸市场、窗口单位等一线场所,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暗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检查条例的宣传普及、配套措施制定、重点领域治理以及法律责任落实等情况。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着重发现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推动解决一批如不文明养犬、广场舞扰民、共享单车乱停放、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等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
监督支持创文,服务全市大局。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市民文明习惯养成、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围绕创文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建言献策;鼓励人大代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参与文明宣传、环境整治、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化身文明行为的示范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凝聚起全社会共创文明城的强大合力。
法治阳光照亮文明之路
在立法与监督的双轮驱动下,条例的实施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社会共识广泛凝聚。通过持续深入的普法宣传和执法实践,“讲文明、守法治”日益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意识。公共场所秩序明显改善,礼让斑马线渐成习惯,志愿“红马甲”遍布城乡,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
城市面貌持续改善。在法治框架下,城市管理中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破解。市容环境更加整洁有序,背街小巷实现“蝶变”,公共设施管理维护水平提升,城市的“颜值”与“气质”同步提升。
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条例的实施,推动政府部门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难题,促进管理模式的创新和服务水平的优化。文明行为促进工作逐步迈入常态化、法治化轨道,为永州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治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文明之花在潇湘大地绚丽绽放,道县、宁远、江华、新田4个县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湘超”和CMG群众足球邀请赛期间,全国各地的球迷和游客慕名而来,为触摸永州这座城市的热血与魅力。据统计,2025年永州市接待国内外游客6620.5万人次,游客总花费66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47%和10.71%。
法治是文明的保障,文明是法治的追求。永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良法、强监督,为全市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关注条例的实施效果,不断推动文明创建向更高水平迈进,让法治的阳光持续照耀,让文明的芬芳弥漫在潇湘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唐超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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