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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2-04 16: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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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7月8日

省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省检察院认真落实宪法法律的要求,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际行动,办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办理实效有新的提高。同时指出,办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对此,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了落实审议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要求,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016年3月21日,省检察院召开检察长专题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今后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认为,人民检察院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其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不仅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更是一项人民群众关切的重要政治工作。必须紧密围绕习近平同志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严格依法办理、办好代表建议。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办案质量的标准之一,实现办案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进而感受到公平正义。借代表的口口相传,树执法办案的公信度,提升整个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二、优化流程,理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

  为了更加及时高效地办理代表建议,我院专门就优化办理工作流程进行研究,在总结经验的同时,重点查找制度漏洞和短板,通过完善机制优化流程。在承办部门上,要求省检察院相关部门直接承办,不得随意转交下级院办理。在办理期限上,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规定的时间要求,在流程表中明确办结时限。在督办措施上,在内网动态公示建议办理工作台帐,并由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专门负责督促承办部门按时办结。在办理方式上,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进行区分对待,如果是“批评”,及时查摆问题,确实存在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进行整改处理;如果是“意见和建议”,经认真办理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落实;对于没有法律规定、与事实不符的,办理过程中,耐心、诚心倾听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在答复内容上,先由承办部门及时形成书面报告,针对代表建议的内容和问题,逐一进行回应,再由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在此基础上,按照答复格式要求行文,经院领导审签后,书面报告人大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

  三、加强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代表联络工作效结合起来。我院收到主办的代表建议后,及时告知代表其建议的流转处理情况;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承办人要多次和代表电话沟通,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关注点和出发点;代表建议办结后,先与代表电话联系,征求其是否同意当面沟通,只要代表愿意,我们都带着感情和责任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当面答复,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省检察院领导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先后走访了4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走访过程中,向人大代表们通报了今年以来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部署、全省“两会”上代表们所提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以及全省司法体制改革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听取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上半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困难形势,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和查办渎职犯罪案件“容错机制”,得到了代表们的一致好评。同时,代表们对省检察院领导同志主动登门走访的做法表示赞赏,认为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人大意识、代表意识非常强。

  四、严格问责,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在注重完善制度设计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意识和责任追究,把问责制度引入到办理工作中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绩效考核进行挂钩,由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商绩效考核办、纪检组确定问责细则,根据办理流程明确各层次人员的责任,对责任大小、档次高低的界定进行规定。因办理工作不利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由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做好代表的释法说理工作。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责任部门、责任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各级人大代表的关心和帮助下,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为抓手,以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为重点,以提升代表对检察工作满意度为目标,切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改进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真正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落到每一个案件中,使检察机关成为维护社会公正的守护者,成为维护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坚强后盾,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同时,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