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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2-04 16: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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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4日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我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要求相关部门对照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问题,研究落实措施,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审议意见所采取的相关措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今年省“两会”结束后,我院两次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两会”精神,专题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代表委员关注事项办理工作的意见》。康为民院长强调,全省法院要始终将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提高司法质效的重要途径,牢固树立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是法定职责的意识,规范机制、改进方法、强化督办,务求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我院成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庆富、张兰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统一协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办理进度,提升办理效果。我院办公室对“两会”期间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形成《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意见建议办理分工方案》,经党组研究后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并书面报告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交办会议,对2016年23件代表建议予以交办,明确交办任务和要求,促进办理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规范办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要求。《关于加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代表委员关注事项办理工作的意见》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督办、沟通、答复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规范办理流程,代表建议统一由我院办公室以督办函形式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承办单位办结后将答复意见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做好文字、格式把关和统一答复工作。凡是没有沟通,答复内容针对性不强的答复件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办理。坚持依法办理,实行承办单位一把手总负责、优先办理、按期答复制度,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增强效果意识,对代表建议中代表反映的核心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努力提升答复意见的准确性、说理性和针对性,达到汇聚智慧、形成共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是改进办理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坚持办理与沟通并重,落实承办部门、督办部门“双线”联系代表,督办部门办前告知代表收到建议,办理部门办中通报进展、办后反馈结果“三联系”制度,明确要求我院主办的代表建议,分管院领导带队与代表当面沟通,会办的代表建议承办部门负责人应与代表当面沟通。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采取“走下去,请进来”的方式,进一步加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参与度。通过到代表工作或生活的地方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主动通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积极邀请代表出席法院重要工作会议、重大案件审执和法院开放日活动,将与代表的联络沟通贯穿到日常工作之中,保持联络工作常态化。针对个别代表反映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承办部门与代表真诚沟通,耐心解释,并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改进工作。

  四是强化督办力度,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质效。我院办公室对院机关各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每半个月上门督办一次,对各中院承办的代表建议,采取书面、电话等形式进行跟踪督办。我院办公室还每季度向院主要领导报告代表建议办理进度,适时下发督查通报,并召开督办工作会议,院主要领导听取各承办单位报告办理工作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改进。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对本院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对办理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考核加分,对办理不好的单位提出批评、考核扣分,形成正确导向。

  二、2016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截至今年6月,我院共收到代表建议23件,涉及规范法律适用、加强法院建设、改进法院工作等方面工作。在23件代表建议中,我院主办的建议15件,其中13件已按期办结,1件(2217号)我院已按期做好办理工作,需等待省人大承办的相关建议办理完毕后才能答复代表,1件(2241号)因涉及重大复杂个案尚在办理中,已主动向省人大联工委报告并获准延期;由我院会办的建议8件,已全部按期办结。办结情况均已书面答复代表,并在人大代表建议及履职平台软件系统认真回复。我院主办的代表建议,均做到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代表通过见面、电话等形式沟通,力争做到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办理效果让代表满意。

  在办理吴建平代表提出的2242号《关于加大司法力度维护建筑行业稳定发展的建议》中,我院民一庭认真落实省人大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要求,依法采纳代表合理化建议,积极回应代表关切。5月31日,我院院领导带领民一庭、办公室负责人登门拜访了吴建平代表,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和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于当天对代表提出的意见进行研究落实。

  在办理肖启斌代表提出的1069号《关于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轮流参加重大疑难案件审理旁听的建议》和1424号《关于在全省法院推行律师调查令减轻法院负担破解律师调查难的建议》过程中,我院审管办高度重视,从法律规定、审判制度和司法改革等方面对建议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并多次开会专题研究。之后,我院分管院领导带领审管办负责人到衡阳走访了肖启斌代表,当面向代表汇报了建议办理过程及提出的初步办理意见,进一步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肖启斌代表对我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对建议办理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在办理陈喜萌等2位代表提出的2217号《关于全省法院应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并制定相关规定的建议》和陈喜萌代表提出的2247号《关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加大对法院监督力度的建议》过程中,我院院领导、承办部门与代表进行了当面沟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并积极回应了代表关注事项。

  在办理省人大代表张兆宪等5位代表提出的1786号《关于人民法院做好化解企业民间借贷风险服务工作的建议》过程中,我院执行局主要领导主动与代表见面沟通,了解代表关注的关键问题,不仅对类型性问题认真研究答复,还针对代表关注的个案,及时协调相关法院开展工作,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三、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打算

  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关注程度和具体要求越来越高,我院仍将高度重视,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办理质效,积极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着力提高思想认识。代表从关心法院工作、提高司法能力等方面提出的工作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载体。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护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体现。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优质高效完成建议办理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着力提升办理效果。随着代表履职能力的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能简单停留在仅仅是完成任务,而应主动顺应代表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通过办理代表建议,补齐短板,提升司法公信力。要选择若干件代表关注度高、群众普遍关心、促进工作和办理效果显著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加强成果转化,推进工作进步。对于基层代表的建议,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确保来自基层的呼声得到积极回应。

  三是着力狠抓工作落实。今年将持续开展督办工作,定期检查各承办单位落实《关于加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代表委员关注事项办理工作的意见》的情况,对主办、会办的代表建议,要求按照《意见》要求,院领导或承办部门负责人要与代表见面沟通;对已承诺的事项,督促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把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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