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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2-04 16: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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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6年7月

省人大常委会:

  2015年12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决定执行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审议意见的函。按照监督法和我省监督条例的规定,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常委会审议意见后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我委认真审议整改方案并提出了完善的意见。2016年6月,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先后到湘潭、娄底等地抽查。7月14日,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省高级人民法院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处理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内务司法委员会同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结果。建议省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切实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民陪审员结构,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健全陪审机制,扩大陪审案件范围,提高参审质量,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和监督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创人民陪审员工作新局面。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