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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段林毅)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5-08 1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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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省民政厅厅长  段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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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我厅共承办代表建议53件,其中主办28件,分办1件,会办24件,所有建议已全部办结。9月4日,在省人大2014年建议办理工作评议测评会上,经30位代表现场测评,我厅满意率排名较高。现就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理工作制度
  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和4月份全省建议交办会议精神,制定了《民政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定》和《2014年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厅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厅党组明确了办理工作 “四个一”和“四个坚持”的要求,即“由厅长负总责,一个建议、一名负责厅领导、一个责任处室局、一名具体经办人”,“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任务、坚持作为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重要途径、坚持作为及时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坚持作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重要契机”,提高办理质量和成效,推动办理工作落实。   
  二、加强沟通联系,增强代表的满意度
  坚持把建议办理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载体来抓,在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和加强沟通联系过程中增进感情,转变作风,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处室局按照办理要求,做到“办前有沟通、办时有协商、办后有反馈”,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了解真实意图和办理期望,并按规定填写《建议办理沟通联系表》。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交叉性、综合性较强的建议,由厅长牵头、分管副厅长与相关部门协调,集中座谈征求代表建议,真正把与代表见面、沟通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今年厅机关各处室局结合建议办理下基层调研36次。7月,我厅开展了群众路线“四进四看”活动,12位厅领导带队、22个处室局、200多人次先后深入到26个县市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大走访活动,结合走访活动,我们集中对社会救助方面的代表建议进行了回访,受到代表的好评。  
  三、吸纳代表智慧,提升办理工作实效
  在办理过程中,我们结合民政实际,认真吸纳代表建议,加快推动民政转型发展。一是吸纳代表建议不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在办理民政民生方面17件建议时,吸纳陈建教代表增加大病救助种类与救助额度的建议、吴和枝代表加大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力度的建议,我们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突破口,争取民政部在我省召开现场会议,给予湖南倾斜支持。争取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汇报,省政府明确将在农村低保配套资金、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基层机构和力量等方面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全面实施城乡低保全省统一最低指导标准,城市为330元/月,农村为165元/月。开展城乡低保“精细管理、精准救助”专项治理活动,1-8月,全省农村低保月均保障297万人,月人均救助124元;城市低保月均保障135.2万人,月人均救助270元,达到省为民办实事标准。二是结合代表建议努力加大资金项目投入。在办理资金项目类10件建议时,我们结合实施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适当倾斜、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原则,保持工作连续性。吸纳肖建玲代表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的建议和杨红艳代表加大罗霄山片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的建议,争取民政部在郴州召开第二次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部际联席会议,李立国部长参加了会议,我们利用会议契机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片区一批基层设施项目被纳入了部里重点项目库。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代表所提建议及时纳入项目建设库。目前正在抓紧推进170所乡镇敬老院、20所县(市)福利院(福利中心)、46所光荣院、24所救助管理站、40所殡仪馆、400个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和3个市州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或改扩建。三是根据代表建议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在办理公共服务方面13件建议时,积极争取省政府将民政部门12项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全省75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民政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得到明确和优化。吸纳秦立军、邱业纲、罗建南等代表提出的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我们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要求,协调召开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席会议,在岳阳、永州召开了南北片区调研座谈会,推动全省并乡合村改革。目前已制定《全省并乡合村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和《推进并乡合村工作的意见(代拟稿)》,拟配合县市政府机构改革,全面启动全省并乡合村改革工作。吸纳曾甲全、邓群策、刘春花等代表提出加快发展养老事业的建议,争取省政府出台了《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争取省委省政府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率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县级监测指标,争取省政府将养老服务产业列为全省服务业的重点产业,制定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抓紧推动出台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和信贷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时,积极争取民政部将长沙市、湘潭市列入全国养老综合改革试点市,加快全省养老事业改革创新步伐。吸纳吴和枝代表完善殡葬改革制度的建议,结合贯彻《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全省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和“殡葬改革主题宣传月”活动,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26号)。8月26日,争取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殡葬改革工作,省政府明确将制定出台殡葬事业发展规划,通过建立殡葬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殡葬改革投入等举措推进全省殡葬改革,9月底还将以省政府名义在衡阳市召开现场推进会议,加快全省殡葬改革进程。四是围绕代表建议加快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在办理涉及社会治理创新方面13件建议时,吸纳彭子璇代表关于村支两委换届工作的建议和何众平代表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建议,结合全省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村组法〉办法》和《湖南省村委会选举办法》,全面完成全省村支两委换届工作,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活动,全省基层依法自治水平得到提高。吸纳魏旋君代表加强城乡社区规范建设的建议,我们指导部分市州县开展了“完美社区”、社区治理体制改革、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在全省4500多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并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等5部门开展了乡镇无房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得到了民政部的高度认可,窦玉沛副部长专门批示要求推广我省经验。魏旋君代表对我厅办理工作很满意。吸纳张炬代表加快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建议和肖公平代表建设非公企业评价体系的建议,我们今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加强和改进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4月份,厅长带队赴上海、江苏考察学习社会组织、社区治理工作方面的先进做法与经验,正在研究制定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养老服务中助推作用的政策和措施。同时,按省委统一部署,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凝聚力更强、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社会责任感得到强化。  
  四、重视跟踪整改,扎实抓好后续办理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集中督办第二组通报我厅4件代表不满意建议、2件未沟通和2件未答复建议后,厅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承办处室局与8位代表见面沟通联系,再次征求办理意见,确保办理结果让代表真正满意。9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来我厅督办8件建议的办理工作,肯定了我厅建议办理成效,要求我厅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和解决问题力度。我厅立即召开再次办理工作督办会,部署8件建议的分类办理工作,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局、具体承办人和办理时间倒排表、见面时间表,要求承办处室局逐一与代表见面、点对点上门听取办理意见。一是对2件电话沟通和2件重新办理后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建议,承办处室局正与代表沟通商定上门见面的时间,进一步完善答复意见,确保代表满意。二是对2件代表反映没有收到答复意见的建议,承办处室局上门与代表沟通解释并听取办理意见,2位代表表示满意。三是对这次重新办理仍不满意的2件建议,上门见面沟通,加大政策解释力度,争取代表理解支持。如岳阳市岳阳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景福代表提出的第2121号《关于要求增加对岳阳楼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城乡低保转移支付补助的建议》,承办人员多次电话联系贺景福代表,确定了见面沟通联系时间,根据他的建议及时通报重新办理情况,形成了新的答复意见已发电子邮件给代表,分管副厅长到岳阳楼区与贺景福代表见面沟通,争取进一步认同和理解。如邵阳市新宁县委书记秦立军代表提出的第1973号《关于将新宁县更改为崀山市的建议》,承办人员已电话联系了秦立军代表,确定了见面沟通联系时间,已邮寄修改后的答复意见,分管副厅长9月底将和他见面沟通听取办理意见,解释国家县改市相关政策。四是对45件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建议开展“回头看”活动。承办人员将在9月底前逐一进行一次电话回访,厅领导利用下基层调研的机会与当地代表见面沟通。通过“回头看”活动和跟踪办理,进一步提高代表满意度,促进重点民生工作的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人大的要求,抓好8件建议的后续办理工作,通过面对面听取办理意见,加强问题解决力度。同时加强建议跟踪办理,定期不定期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及时将相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给代表,确保代表满意,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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