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江副主任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12年及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2013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为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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