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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8-24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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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龚佳禾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强化自身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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