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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促自动驾驶汽车发展、保护樟树港辣椒……按下产业发展与资源保护“加速键”

来源:湖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 柳 编辑:杨柳 2025-12-01 14: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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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十三部地方性法规。

11月27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长沙市自动驾驶汽车发展条例》《岳阳市樟树港辣椒保护条例》《怀化市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张家界市溶洞天坑污染防治规定》《郴州市翠江保护若干规定》《湘西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等,立足地方特色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精准对接地方发展痛点难点,为湖南各地特色资源守护与产业发展按下“加速键”。

为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铺路搭桥”

自动驾驶汽车作为多行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兴业态,产业链条长、科技密度高、消费劲头大、带动作用强。长沙是全国自动驾驶汽车发展起步最早的城市之一,拥有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国家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双智试点”城市等5块国家级牌照。为落实国家和全省建设交通强国、发展自动驾驶汽车产业部署,规范和促进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促进智慧交通和智慧城市建设,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自动驾驶汽车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共六章,三十六条。包括总则、促进措施、基础设施建设、通行管理、安全保障、附则。条例规定政府应当推动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与周边城市互联互通;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应当配备应急装置,放置车辆号牌,在车身配备能够提醒其他车辆和人员注意的显著标识,激活使用车辆自动驾驶系统时应当开启车辆自动驾驶模式安全提示。条例要求相关企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网络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网络安全相关管理要求等,对自动驾驶汽车面临的上路通行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立法引导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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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严守品质底线,护航樟树港辣椒品牌发展

樟树港辣椒是岳阳市湘阴县樟树镇的特色农产品,荣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国家名优特新农产品”等称号。为加强对樟树港辣椒品牌保护,破解产业发展面临的品牌维权难、规模化发展受限等难题,岳阳市出台了《岳阳市樟树港辣椒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不设章节,共十五条,针对具体问题精准设计,对樟树港辣椒的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品牌保护、产业融合发展等进行规范。条例明确界定樟树港辣椒为“以湘阴县樟树镇入选湖南省种质资源库的辣椒品种为种源,按照樟树港辣椒种植生产技术规程,在樟树港辣椒产区种植和生产,椒果呈羊角形、果表有纵棱和皱褶,符合软糯清香等特征的辣椒”。产区限定为樟树镇注册登记为“樟树港辣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的产地。品牌保护方面,规定县政府制定专用标识管理制度,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专用标识的日常监管,使用人需建立使用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樟树港辣椒包装需在显著位置加贴樟树港辣椒专用标识,网络销售需在产品介绍页显著位置明示专用标识,对违规行为设置明确行政处罚,全方位筑牢品牌保护防线。

怀化精准破题,立法助推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

怀化柑橘种植历史悠久,产业规模大,拥有“黔阳冰糖橙”“麻阳柑橘”等国家级地标产品,柑橘产业承载着百万农户增收的希望。面对种质资源保护、重大病虫害防控、品质安全监管等突出问题,怀化市出台《怀化市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为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若干规定不设章节,共十八条,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在职能职责、种质资源保护、品质提升、高标准基地建设、柑橘黄龙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质量安全、采摘与加工、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若干规定要求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种质资源保护系统性调查,建立本地柑橘母树保护名录,细化保护措施。明确省外新品种引进观察评估制度,推广标准化栽培技术,细化高标准种植基地建设要求。若干规定还强化柑橘黄龙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力度,明确防控机制、部门职责及种苗管理等措施。若干规定明确提出严禁使用砷酸盐类物质(俗称“甜蜜素”)、化学催熟染色等。

张家界立法筑牢溶洞天坑生态保护屏障

张家界拥有全球罕见的喀斯特岩溶地貌,境内溶洞天坑星罗棋布,兼具地质科研、生态保育与文旅观赏多重价值。为实现资源保护制度化、规范化,张家界市出台了《张家界市溶洞天坑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不设章节,共十条,贯穿“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重点规范职责划分、监管责任、分级治理、长效保护、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针对资源底数不清监管难问题,规定要求市、县(区)政府开展溶洞天坑普查、划定保护范围并公告,实施分类保护;将相关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通过建立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分类治理制度,进行“清单化”明确7类禁止行为,实施固体废物倾倒、非法排污、畜禽养殖废弃物等差异化污染防治,破解污染治理碎片化问题。构建“市级统筹—县级落实—乡镇巡查”的三级联动机制监管机制。同时,制定针对性操作规范,细化溶洞天坑管理标准,系统解决当前污染防治工作中标准缺失、责任不清、执行不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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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系统治理,郴州立法绘就翠江生态新画卷

翠江属湘江一级支流,横贯郴州市苏仙区、资兴市,全长32.01公里,两岸丹霞碧水相映成趣,兼具生态屏障功能与独特文旅价值。针对翠江的生态污染问题,郴州市出台《郴州市翠江保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推动翠江综合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

若干规定未设章节,共十三条,对翠江的保护范围、责任边界、治理体系、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作出规定。保护和改善流域生态方面,针对翠江污染呈现“源头分散、类型复杂、监管薄弱”特征,从源头管控、过程监控入手,明确污染防控责任边界、固化治理标准,破解“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困局,推动治理从末端应对转向源头防控。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方面,固化“河长制”“林长制”实践经验,强化水质断面监测、控制规模畜禽养殖等刚性约束。建立生态补偿、跨区域联动制度,构建政府、组织、公众“三方联动”监管模式,实现监管从“被动响应”到“主动预防”。绿色转型发展方面,设定产业准入清单、推广清洁生产、严控资源开发强度,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和新兴业态培育。引导公众形成绿色生活方式,规范翠江保护范围内的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等行为,以实现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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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科学管控,湘西立法守护地质瑰宝

湘西世界地质公园拥有世界级寒武纪地质遗迹,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奥陶纪红色碳酸盐岩石林、蔚为壮观的切割高原型岩溶台地、峡谷等珍贵地质遗迹,是集地质奇观、生物多样性与民族文化于一体的世界级瑰宝。为实现系统性保护、管理与利用,湘西自治州出台了《湘西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不设章节,共二十条,包括立法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公园规划编制、生态保护、特色发展、跨区域协同发展、保护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构建起全方位保护管理体系。管理机制上,确立“州政府统一领导、林业部门牵头监管、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属地乡镇具体落实”的四级架构,明确各主体权责。规划层面,将地质公园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同步制定涵盖地质遗迹保护、科普教育、社区发展等内容的行动计划,实行科学管控。条例建立分级保护制度,实行差异化管控,同时明确公园与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叠区域的管控要求,形成生态保护合力。条例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鼓励依托民族文化载体开展文创开发,支持茶叶、民族医药等特色产业绿色发展,实现保护与利用良性互动。

来源:湖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杨 柳

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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