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县级人大持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以监督刚性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回应群众所思所盼。
靶向聚焦“选好题”
思路清,则行有力。选准议题是强化人大监督的前提和保证。要将监督着力点落在“党委所愿、群众所想、人大所能”。

衡东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县域副中心城镇建设工作。

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工作评议调查。
校准选题方向。监督议题需做到与党委要求合拍,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合力,确保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比如,今年衡东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在法律法规明确的“规定动作”外,紧扣县委点题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选取了基层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副中心城镇建设等作为监督重点。
健全选题机制。监督选题要注重“小切口、大纵深”,通过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会议成员、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工作思路,与党委、政府密切沟通,落实“两个联系”机制,用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智慧人大App等平台,综合各方面对监督议题的意见建议,再由主任会议讨论完善后,报经党委批准并提请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
坚持选题原则。人大监督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如果选题事无巨细、面面俱到,既督不了,也督不好。只有进行必要的分析论证和筛选评价,有效处理数量和质量、常规性和紧迫性、计划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及时优化调整,使监督选题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才能确保“法定议题不漏项、弹性议题选精准”。
组合出拳“动真招”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监督法规定人大监督形式有七种,要统筹监督、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专项评议、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叠加效应,使监督方式与监督内容衔接得当。
专题调研要“实”。调研是人大开展监督的“先手棋”,调研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选民家中、项目现场,摸实情、听真话、问难点,以有分量、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常委会正确行使监督权、决定权提供参考。比如,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基层医疗机构建设运行、文旅融合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等开展调研,让“人民至上”理念落地生根。
执法检查要“严”。执法检查是人大开展“法律巡视”的监督利剑。执法检查不是一般性工作检查,而是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要精心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周密组织执法检查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比如,衡东县人大常委会联动乡镇人大开展安全生产“三法一条例两办法”执法检查工作,助力提升县域本质安全水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会议审议要“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直接影响监督的精准性。会前要将报告材料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列席代表,保证充足审阅分析时间;会上由中心发言人引导带动大家积极参与审议;会后充分集中审议意见亮点、精髓,按照“问题导向,直接管用”原则出台审议意见(问题清单)。今年以来,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发出审议意见13份,涉及财政经济、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等各方面,实现了对重点工作监督全覆盖。
久久为功“追到底”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抓落实是衡量政绩观的重要标志。人大监督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对人大审议意见落实跟踪督办力度,连续跟踪,一抓到底,健全“闭环式、穿透式”监督体系。
抓细问题交办。对具体的审议意见,要明确承办单位、整改时限和预期成效,及时交办给“一府一委两院”,要求其按规定程序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推动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的效果。
抓实过程跟踪。审议意见办理是系统工程,要重“结果”,更要盯“过程”。要综合运用好听取汇报、视察调研、专栏报道、开展“回头看”、约见负责人等方式,持续跟踪审议意见办理进度和落实情况,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比如,今年衡东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近年来,衡东县人大常委会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持续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推动全县营商环境评价连续三年稳居全省前列。
抓好结果运用。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最终要经得起时间和群众检验。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不如实报告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启动“二次交办、二次审议”等手段;对因客观条件制约难以落实到位的,要求其作出合理合法解释。同时,要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同级党委并向组织、纪检等部门反馈,将监督结果与考核、问责挂钩,杜绝“监督一阵风、整改走过场”现象,真正让人大监督“掷地有声”,助推县域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任中元
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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