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6 日,在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刘群作了关于《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这是湖南省首部针对噪声污染防治的专门法规草案,也是聚焦民生热点,听取省人民政府的情况报告。
5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回应民生关切,破解治理难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噪声污染日益凸显。据刘群在作说明时介绍,2024 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噪声污染投诉 2.1 万件,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占比超 60%,广场舞、室内装修、麻将馆等问题成为投诉热点。现行《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对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针对性措施,监管职责不清、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
草案以“小快灵” 立法方式,紧扣我省实际,重点对部门职责、噪声监测、绿色护考、夜间施工管理、公共场所噪声控制等十大领域作出规范,力求精准破解噪声污染防治中的难题。
着眼制度创新,构建全链条防治体系
强化源头管控,明确责任分工。草案首次明确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例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的统一监管,公安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中的机动车噪声、娱乐场所噪声等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行政处罚。
细化分类管理,突出重点任务。草案围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以十条重点任务为引导,直击”噪音污染“难题:一是夯实管理基础,助力持续改善。主要包括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和评估、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等。二是重视源头管理,减少污染产生。主要包括从规划选址、噪声敏感建筑物、产品质量、低噪声技术等方面加强管控。三是深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树立标杆企业。主要包括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重点企业噪声污染监管等。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落实管控责任。主要包括建设和施工单位噪声污染责任、建设施工工地噪声管控等。五是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提高治理水平。主要包括公路、城市轨道交通、铁路和民航等噪声管控。六是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完善管理措施。主要包括经营场所噪声监管、公共场所噪声管理等。七是提升监测能力,严格监督执法。主要包括加强监测站点管理和仪器检定校准、推动噪声自动监测等。八是加强人才培养,促进成果转化。主要包括加强人才培养、促进技术创新和提升执法能力。九是落实责任分工,完善考核机制。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投诉机制和严格考核奖惩。十是加强队伍建设,引导全民共治。主要包括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纠纷调解、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文明氛围和实施全民行动。
草案的制定既是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随着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湖南将构建起“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科技支撑、全民参与”的噪声治理新格局,让三湘大地的每一个角落都能听见“宁静”的声音。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陶昀璐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