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溪村调研乡村治理情况。
4月7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湘西州、常德市开展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检查组由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余雄带队,先后实地走访了吉首市、保靖县、鼎城区的综合性龙头企业、乡村治理示范村、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城乡养老公寓等。
在湘西州召开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
在两地先后召开的执法检查汇报会上,湘西州、常德市人民政府汇报了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做了补充汇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副主任委员詹晓安代表检查组反馈了前期调研和执法检查情况,检查组成员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交流。
在常德市召开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
余雄指出,做好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要紧扣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乡村振兴总要求、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以及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着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要紧扣湖南农业农村工作实际。
余雄强调,要结合做好“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着重处理好八个关系:守住底线红线与特色产业发展的关系、财政支农有效供应作用与市场主体作用的关系、县域经济发展与乡村全面振兴的关系、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机制的关系、社会资本下乡与农民利益保护的关系、农业现代化经营体系建设与小农户经营的关系、乡村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深化农村改革与农民稳定增收的关系。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部分组成人员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参加了执法检查。
来源: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作者:潘斌
编辑:黄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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