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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 管理情况

来源:湘潭市人大 作者:王超利 蒋燕 编辑:黄飞飞 2025-03-21 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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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3月20日,湘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这是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省人大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重要举措。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监督。2024年11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对政府债务进行监督,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监督,3月,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激扬、副主任蒋立军带队,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2024年度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

近年来,湘潭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化债,落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工作调度和市重大项目预算审核和投资决策工作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全面规范市本级投融资公司举债行为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全市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管理的若干措施》《防止新增拖欠企业账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进一步扎牢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笼子”,推动债务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了全面落实债务管理要求、严格防范各类债务风险、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化债能力等建议。本次会议首次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共有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发言,1位列席的市人大代表发表了意见。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坚决扛牢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政治责任,常态化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完成政府债务监督基层监测点的工作,聚焦隐性债务化解、园区改革、平台公司转型、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和绩效等重点,加大监督力度,拓展监督深度,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全市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

来源:湘潭市人大

作者:王超利 蒋燕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