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主持召开《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工作座谈会。
6月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主持召开《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立法工作座谈会,听取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立法背景及起草工作情况汇报,并征求省直相关单位和有关省人大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在座谈会上讲话。
陈飞指出,噪声污染防治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重大问题之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对于真正解决噪声扰民、噪声污染问题,切实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意义重大。
陈飞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立法初心使命。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高质量推进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持续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科学细化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噪声污染防治规律,采取检测、试验等多种途径,细化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排放标准,确定各种噪声污染的分贝数,明确控制管控时间,切实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建设。三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明确部门法定职责。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厘清工信、公安、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和城管等部门的法定职责,避免出现“多头负责”“无人负责”和推诿扯皮的现象。
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邹文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有关省人大代表和专家参加会议。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 平 地 摄影:黄 飞 飞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