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队在长沙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立法调研。袁海军 摄
6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队赴长沙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开展立法调研,先后深入人民新村社区、长沙火车站、和家老年养护院开展实地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关于《湖南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规定(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召开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陈飞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
陈飞强调,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我省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要注重把握四个方面:一是把握无障碍环境建设原则。紧紧围绕“标准、便捷、导航、畅通”总要求,严格执行无障碍工程建设标准,在规划设计时将最便捷的通道留给残疾人、老年人建设无障碍设施,抓紧建立北斗导航无障碍信息系统,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无障碍设施真正畅通。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加强社区、医院、养老机构、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图书馆、博物馆、酒店、景区等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和活动重点区域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确保残疾人、老年人“下得了楼、出得了小区、畅行回得了家”。三是坚持建设和改造并举原则。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区、公共场所、城市道路等工程项目,要坚持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时,做到无障碍环境设施改造优先。四是明确责任划分。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住建部门要做好牵头负责工作,民政、残联等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省人大社会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文旅厅、省残联和长沙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袁 海 军 摄影:黄 飞 飞 袁 海 军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