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条例》,法规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记者获悉,湖南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立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5月3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清晰界定家庭、学校、学生、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等各方主体的职责
目前,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依旧是一项社会性难题,亟需通过立法明确各方责任,构建系统化解决方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卿晓英介绍,此次条例出台,就是通过法治手段压实责任,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从“软要求”变为“硬责任”。
条例明确,“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清晰界定了家庭、学校、学生、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等各方主体的职责,强调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校协同、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条例规定,学校应当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关注特殊群体学生、开展全员心理育人、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等;家长应当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加强亲情陪伴;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条例还特别对学生自身在心理健康工作中的角色作了规范,明确学生应当增强自助、求助、互助意识。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和五育并举落实情况纳入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评价内容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将必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医疗资源供给,完善医疗机构和心理咨询机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标准规范。
留守学生家长每周至少与孩子联系交流一次,鼓励“将心理治疗项目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不搞“大而全”,力求务实管用,是条例的一大特色亮点。这部法规共23条,以鲜明的问题导向,针对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的痛点、难点,作出了切实可行的规定。
条例对学校开展心理健康工作的“特殊群体”和“特殊时段”进行了明确。规定学校应对留守、残疾等特殊学生群体给予重点关爱,及时掌握其心理健康状况;在中考、高考等重要考试前后及开学初、毕业期等特殊时段,加强心理监测,开展专题辅导。在服务保障方面,学校应设立心理辅导专门场所,每天固定时间免费开放,可通过购买专业服务等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条例特别明确,留守未成年学生的家长需加强与学校沟通,每周至少与孩子联系交流一次,每年安排适当时间陪伴,给予亲情关爱。同时,家长自身若出现心理问题,也应及时调适或寻求专业帮助,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当学生存在严重心理问题时,应当如何对待?条例规定,符合休学规定申请休学的,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当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沟通学生相关情况,做好心理健康工作衔接;学生休学期满或者申请提前复学,符合复学规定的,学校应当为其及时办理复学手续。
条例还明确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应当“畅通学生心理健康医疗转介绿色通道”,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学生心理门诊、开设学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将心理治疗项目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减轻学生医疗费用负担。
将督促有关部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文件,确保法规条款可操作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多年来,湖南省积极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在健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完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等部门曾就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出台多部文件。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蒋祖烜表示,此次立法注重将政策文件和实践经验转化为“法言法语”,将“五育并举”“家校共育”“医教协同”等政策要求转化为法定职责,将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转化为法规规定。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余伟良介绍,条例在制定时,总结提炼了包括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衡南经验”在内的成熟且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将其通过法规固定下来。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条例的部分规定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来支撑和保障其执行,蒋祖烜表示,条例实施后,将督促有关部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在加强中小学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保障学生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等方面,及时出台配套政策文件,确保法规条款切实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并通过人大刚性监督确保法规有效实施。
“我们也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法治共识,共同营造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社会环境。”蒋祖烜说。
来源:新湖南
作者:郭宸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