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队在益阳市开展湿地保护立法调研。
6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队赴益阳市开展湿地保护立法调研,先后到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等地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人大代表、村支书、专家的意见建议。
召开座谈会。
陈飞指出,湿地是“地球之肾”,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湿地保护意义重大。湖南作为全国湿地资源极为丰富的省份之一,修改条例,筑牢法治根基势在必行。
陈飞强调,一是要做好核实面积、提升功能、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四件事。根据实事求是原则,争取用一年时间准确核实湿地面积;切实增强湿地气候调节、防洪蓄洪、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针,做好修复工作;加强芦苇、治污、动物、植物、鱼类、旅游等综合利用,将湿地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要分级分类管理保护。按照湿地的生态定位、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程度,科学划分湿地保护等级,建立名录,突出重点,按照优先序做好保护工作。三是要明确责任,理顺体制机制。由省林业局牵头,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参与,科学制定湿地保护修复方案及相关规划,明确各级各部门法定职责,明确责任人,履行好职责,形成保护湿地的强大合力,切实保护好湿地资源。
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邹文辉、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益阳市人大和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田祥淼 摄影:刘馨予
编辑:黄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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