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队在吉首市己略乡夯坨村调研传统村落保护情况。
陈飞率队在保靖县吕洞山镇夯吉村调研。
6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队赴湘西自治州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立法调研,实地考察吉首、保靖两地传统村落保护情况,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和部分代表的意见建议。
召开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在座谈会上讲话。
陈飞指出,传统村落是中国农耕文明和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加强传统村落保护,需要强化法治保障。
陈飞强调,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立法要注重从三个方面来把握:一是解决为谁保护的问题。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要见物更要见人,既要保护好风貌,让有形的乡村留得住,又要改善人居环境,推动传统民居宜居性改造,让传统村落内群众过上现化代生活。二是在整体上保护和活态使用上下功夫。强化规划引领,聚焦安全、便捷、舒适的保护目标,坚持村落内在美与外在美相一致,在保护中要防止村落空心化,防止修缮所需材料、工艺、工匠缺失,防止实施简单的乡土建筑遗产的单体保护,推进整体性保护。要强化活化利用,以用促保,让传统村落的“颜值”变“产值”,实现保护与利用良性循环。三是要明确保护责任。建立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多方参与、突出重点的保护格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听取群众意见,高质量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要认真研究,科学立法,真正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解决问题的法”,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让传统村落在法治护航下焕发生机活力,成为乡村振兴的亮点。
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邹文辉,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及座谈。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李湘涛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