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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人大代表参与监督的新实践

来源:澧县人大 作者:陈祖毅 编辑:黄飞飞 2024-04-03 19: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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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澧县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部分省、市、县代表见证“执”守新春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执行案件45件,传唤、拘传21人,拘留9人,执行到位金额62.8万元,执行完毕12件,达成和解33件,和解金额768.1万元……这是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执法司法监督系列活动剪影。

自2022年以来,澧县为扩大人大代表对执法司法监督参与度,尝试建立执法司法专业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活动引领,开展执法司法监督,生动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搭建平台,代表参与监督开创新局面

为促进人大代表更加了解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情况,澧县在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相继建立了执法司法专业人大代表联络站。执法司法专业人大代表联络站由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负责指导,具体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负责日常管理,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由县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担任,副站长由一名县人大代表、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担任,若干名省、市、县人大代表为成员。人大代表联络站成员以县人大代表为主体,其中每个代表团至少1名代表参与,上联住澧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下联镇人大代表,实行四级代表联动,开展执法司法监督。同时人大代表联络站成员分别被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聘为特邀联络员,负责人大代表与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的联络。执法司法专业人大代表联络站成为了人大代表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平台和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执法司法履职平台。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走进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近距离了解,增进理解,提升了监督能力,开创了代表参与执法司法监督的新局面。

活动引领,代表参与监督取得新效果

澧县深入开展“警民共话执法司法公正”活动,“代表联动话监督”活动、“百名代表听庭审、百名代表助执行”行动,引导人大代表参与执法司法监督,有力有效。县公安局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交通安全执法工作监督,成效初显,如组织50余人次人大代表与民警到大堰垱镇、官垸镇、澧南镇参加“人大代表+民警”交通安全法普法活动,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营造了交通安全良好氛围。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监督,初步形成了“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合力,助力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如2023年,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收缴行政罚款近20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30多万元,挽回被毁国有损林地30余亩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对县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公益诉讼案,获当庭支持,该案也是常德市首例。县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通过见证执行、跟踪监督、征求意见、情况通报等方式助力执行工作,取得新的成效,2023年,执行到位金额9.96亿元,执行到位率较往年有较大提升。

完善机制,代表参与监督达到新水平

澧县不断健全联络机制,持续推进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执法司法常态化,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规则》《人大代表联络站岗位职责》等多项制度的出台,有力促进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每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要在开展接待群众、调研视察的同时,县公安局人大代表联络站重点开展接处警监督、观摩公安执法、公安提示函监督等工作,县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联络站重点开展观摩公诉庭审、参与检察听证、检察建议书监督、参与检察官履职评议等工作,县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站重点开展观摩庭审、助力执行、司法建议书监督、参与法官履职评议等工作。通过规范工作内容,确保了人大代表在执法司法监督中,做到监督不缺位、履职不越位、参与不干预、补台不拆台,全面参与司法监督工作有力有效。如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旁听被评议的法官、检察官庭审,开展庭后座谈评议,对已办结案件的案卷进行质量评查,反馈问题500余条,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通过评议和监督相结合,实现监督“事”和监督“人”有机统一,加强了司法监督,促进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司法责任。

自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以来,省、市、县、镇四级人大代表联动,有600 多人次代表通过“线上+线下”“见证+观摩”及“监督+参与”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多维度地参与监督执法司法活动,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来源:澧县人大

作者:陈祖毅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