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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探索监督贯通新路径 构建协同共治大格局

来源:人民之友 作者:毛远安 编辑:杨柳 2026-04-02 18: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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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人大监督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如何让“人大监督”与“各类监督”攥指成拳、同向发力?

近年来,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紧扣时代命题,以机制创新打破监督壁垒,以专项监督回应民生关切,积极探索人大司法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新路径,初步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发力”的监督工作新格局。

建章立制,筑牢贯通“压舱石”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监督的穿透力在于规范。要让多种不同性质的监督拧成一股绳,首先得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顶层设计是监督贯通的基础。针对未成年人保护这一社会痛点,州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从制度层面明确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支持与监督重点,为检察机关深化未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针对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的问题,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将“两院”建议的落实情况纳入人大监督视野,有效提升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和落实效果。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以建立人大监督与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3+N”系列贯通协调机制为目标,实现对行政、监察、司法机关监督制度全覆盖,制定《关于监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情况办法》《关于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的暂行办法》《人大监督与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暂行办法》等5项制度或决定,其中监督执法普法实施办法获评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好案例”。

这些制度“精装修”,如同为监督贯通安装上了“导航仪”和“助推器”,确保了人大监督与各类监督在法治轨道上同向而行、精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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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时任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晓东组织召开全州“百案评查”工作部署启动会。

百案评查,点燃监督“新引擎”

监督不能靠“坐堂听汇报”,而要向案卷要线索、向实践要真知。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创新性推出“百案评查”类案监督,将其作为撬动司法监督深化的有力支点。

“百案评查”类案监督实行州县统一联动,坚持州本级和八县市“五统一”,既“统一确定类案、统一评查标准、统一安排部署、统一上会报告、统一监督处理”,全力打造“百案评查”的湘西品牌,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科学选取类案。根据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虚假诉讼防范和整治力度,列举13类易发虚假诉讼的重点领域,排前两名为民间借贷和劳动争议,州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将这两类案件作为“百案评查”对象,全州共评查案件10526件(民间借贷类案件8168件、劳动合同类案件2358件),对评查中发现的个案问题,通过审判机关内部自行纠正与检察院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及提出抗诉等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中发现虚假诉讼66件(民间借贷类56件、劳动合同类10件)。

开展专项行动。2025年9月30日,根据虚假诉讼案件主要集中于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领域的突出问题,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告》,同时启动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专项打击行动,剑指“黑中介”及各类虚假套取的14类重点打击行为。

健全规章制度。专项行动后,2025年10月22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采取隐瞒欺骗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和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人失信行为出台《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的通知》,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严肃性与缴存人合法权益。保靖县根据评查结果,分析总结,促使公检法司四家单位联合制发《关于建立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

评查不是目的,整改才是关键。针对评查出的3934个问题,州人大常委会紧盯不放,多次组织“回头看”。在人大监督的刚性推动下,检察机关依法提出各类监督意见千余件,绝大多数得到法院采纳整改。通过评查移送案件线索并依法判决12人,追回经济损失370余万元,真正让老百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2026年州人大常委会对“百案评查”工作实施“两轮驱动”,即规范行政执法权和检察权的行使,同时开展对全州9个主要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案件约800余件),对全州检察院办理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000条类案开展案卷评查。

双向衔接,构建转化“闭合环”

代表建议传递着百姓呼声,检察建议承载着法律监督。如何让两者从“各自为战”走向“双向奔赴”?州人大常委会用“衔接转化”机制给出了答案。

2024年4月,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州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的暂行办法》。这一创新机制,让代表建议成了公益诉讼线索的“源头活水”,也让检察建议成了代表履职的“专业支撑”。

机制的生命在于实践。在吉首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夯吉二级公路安全隐患建议,通过衔接转化机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磋商和整改“回头看”,让“忧心路”变成“安心路”。在保靖县,抗日将领捐建的英奇小学因年久失修面临损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后,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争取专项资金30万元进行修缮,让红色记忆得以延续。

这种人大监督与监督检察的叠加模式,实现建议办理从“纸上”落到“地上”、从“类案监督”走向“系统治理”的跨越。截至目前,全州通过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办理案件48件,推动解决交通安全、红色资源保护、二次供水安全等一系列民生实事。

效能转化,书写法治“大文章”

一系列创新组合拳,带来了监督效能的蝶变。州人大司法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不仅体现在机制的建立和数据的增长上,更体现在基层治理的深刻变革中。

司法公信力在“评查”中提升。通过三年“百案评查”,民间借贷、劳动合同纠纷等领域的类案质量问题大幅减少,司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州中级人民法院、州司法局出台防范虚假诉讼规定,从源头上扎紧了制度的篱笆。

民生获得感在“衔接”中增强。从讨薪难的酒店员工送来锦旗到二次供水改造纳入“十五五”规划;从涉罪未成年人通过附条件不起诉重返校园到革命旧址修缮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一项成果的背后,都闪耀着监督贯通的力量。

治理现代化在“协同”中推进。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与各类监督的专业性相互赋能,不仅实现了“1+1>2”的监督效果,更探索出一条“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基层法治治理新路子。

监督贯通非一日之功,协同共治更是永无止境。站在“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州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化人大司法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以更完善的机制、更务实的举措、更显著的成效,为护航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湘西建设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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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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