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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的你 10月1日起必须参与垃圾分类,违反规定最高可罚50万!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周洁 编辑:黄飞飞 2020-08-05 22: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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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下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宣布《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前,国务院已明确要求,包括长沙市在内的46个重点城市,要在2020年年底前,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长沙其时已至,其势已成。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进入倒计时。

10月1日起必须“分”,

违反规定最高可罚50万!

《条例》共十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保障和监督、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十个部分。

《条例》正式实施后,对于在长沙市居住的市民都具备约束力,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与垃圾分类。

根据《2019年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长沙生活垃圾分类主推“干湿两分”。而新的《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个类别。而且,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或将被罚。

《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投放容器,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设专章详细规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快递、外卖、电子商务行业等源头减量措施

垃圾扔出的那一刻,是垃圾分类的源头。如果源头不严控、减量,垃圾分类系统工程自然阻力重重。

对此,《条例》将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端口前移,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设了专章规定。

记者注意到,相比于上海、北京、杭州等城市的规定,长沙市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规定得更加严格和具体,从政府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生活垃圾减量义务,再到宾馆酒店、快递、外卖、电子商务行业等的源头减量措施都作了详细规定。

《条例》明确,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提倡无纸化办公。政府采购应当按照规定,优先采购综合利用产品和可重复使用产品。

企业的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优先选择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设计方案和材料,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企业应当遵守国家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避免过度包装。

电子商务、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使用可循环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

快递企业应当优先使用电子运单和可回收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包装物。

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餐饮服务场所应当设有节俭消费标识,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宾馆、酒店等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消费者主动要求提供的,可以实行付费消费。

对果蔬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

倡导个人少用或者不用一次性日用品。

厨余垃圾,日产日清

厨余垃圾含水量高、产生量大,也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重点。

作为市民,做好垃圾分类,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家里多备几个垃圾桶。厨房里的垃圾桶扔厨余垃圾,别的垃圾分类扔。

前端做好了投放的分类,接下来运输和处理环节必须跟上。不能前分后混,做无用功。

对此,《条例》明确,禁止将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经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厨余垃圾实行每日收集、运输,未按照规定时间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目前,长沙城区居民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主要通过压缩脱水实行清洁焚烧处理。记者了解到,全市首个厨余垃圾分类处理终端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达到2000吨。

全国首创,

长株潭三市区域协同推进垃圾分类

《条例》还设专章对长沙与株洲、湘潭探索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科研协作、协同建立生活垃圾协作处理和提高生活垃圾“三化”经验推广机制等作了规定,通过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助力长株潭一体化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两型社会的建设。

《条例》明确,根据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要求,长沙可以探索与株洲、湘潭在适当区域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减少重复建设,提高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长沙、株洲、湘潭跨区域协作处理生活垃圾的,由三市人民政府共同制定区域环境补偿制度。

在回收利用产业布局协同上,长沙可以协同株洲、湘潭统筹规划符合各自城市功能、产业发展导向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项目和产业链建设,避免重复投资,提高可回收物利用的产业化水平。

科研协同上,长沙可以协同株洲、湘潭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标准、工艺、产品等重大项目研究攻关,促进区域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应急协同上,因发生重大故障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备设施停止作业的,三市可以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协作。

同时,长沙还可以协同株洲、湘潭建立生活垃圾协作处理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经验推广机制,提升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影响力。

该《条例》也是全国第一部将生活垃圾管理区域协作纳入法规调整内容的地方性法规,也是自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以来,第一部贯彻固废法关于“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规定的地方性法规。

长株潭三市跨区域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在全国是首创!

今年6月,长株潭三市人大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并确立《长株潭三市人大常委会2020—2021年协同立法工作方案》,拟协同开展生活垃圾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转型发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养犬管理等立法工作。

这标志着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由府际合作、行政推动积极向法治引领、区域治理的新阶段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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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这么麻烦?

为什么要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好处多多,最大好处是有利于垃圾减量、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

原来居民把垃圾装在一起,清运时想分也分不开,只能混一起焚烧或者填埋。

分门别类后,可回收的回收再利用,有害的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自身可以降解,还能用来制沼气、制肥料、发电……真正实现资源节约、生态环保。

那么,具体怎么分类?

《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不同属性、处理方式分为下列类别:

(一)可回收物,是指纸类、塑料器具、金属、玻璃、织物等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

(二)有害垃圾,是指含汞灯管,家用化学品,含铅、汞、镉电池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三)厨余垃圾,是指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易腐烂、含有机质的废弃物。并根据厨余垃圾产生在家庭、餐饮服务、农贸市场等场所的不同,分为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四)其他垃圾,是指前三项之外的废弃物,包括大骨头、餐巾纸、卫生间用纸、纸尿裤、塑料袋、花盆、陶瓷等。

家具、家用电器等整体性强、体积超过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废弃物,称为大件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目录,由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理利用需要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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