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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既要“会上负责”又要“会后尽责”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编辑:redcloud 2019-09-02 16: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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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是人民的代言人。所谓“会上负责”,就是指人大代表在参加人代会时要积极履职;“会后尽责”,是指闭会期间更要认真履职。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职好人大代表职责,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二次。在人代会期间,代表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和罢免案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参加本级人代会的各项表决;参加本级人代会的各项选举。代表们都很重视,都能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做足“功课”,自始至终参加会议的各项议程,认真履行好各项职权。

  然而,每次的人代会的时间比较短,代表大多数时候则在闭会期间履职。所以说,人大代表不仅要履行好人代会期间的职责,又要在“会后尽责”,当好“全程代表”。如何在“会后尽责”?

  第一,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质。学习是履职之基、立身之本、成事之要。才由学得,德由学进,业由学成。人大代表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同时,要自觉学习代表法、组织法和选举法等人大相关法律知识,更好地掌握履职的基本内容、基本技能和基本要求。代表要履行好职责,就是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勤于学习,勤于思考,打牢理论基础,提高履职能力,拓宽知识领域,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做到知行合一。

  第二,要牢记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人生因责任而忙碌,生命因尽责而精彩。“责任”是我们为人、处事和从业不可离开的东西。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凝聚了人民群众希望的责任。人大代表履行好职责,就是要正确认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满腔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国家权力。要积极参与代表小组活动及其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和座谈交流等,做好民意的督办工作,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和烦心事。

  第三,要密切联系群众反映民意。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的本质内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形式。人大代表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人大代表履职的奋斗目标。人大代表要履好职,就必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对群众负责和服务。要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要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主动倾听群众意见,深入了解民情,真实反映民意,充分集中民智,上情下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找到全社会的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努力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好和实现好。

  第四,要严于律己树立良好形象。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人大代表的言行及其体现出来的理想信念、思想境界、精神风貌、道德情操和实际才干,对普通群众起着表率示范作用,影响着民风、社风。因而,人大代表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促进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做依法治国的倡导者、实践者和维护者。要自觉接受原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严以修身、严以用权和严于律已,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和勤勉尽责。同时,还要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优异的业绩和贡献,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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