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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由汽车号牌引发的思考

来源: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周跃华 文红俊 编辑:redcloud 2019-06-04 16: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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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一位有着十多年驾龄的朋友换了一台新车,仅十多天就申请了注册登记、领取了正式牌号。有人问他:为什么不申请三次临时牌号后再申请注册登记、悬挂正式牌号,以减少被抄牌、被处罚的风险?这位朋友说:确实在新车悬挂正式号牌前,临时号牌似乎可以成为躲避违法违规的“神器”,只要不被交警逮个现行,就可以纵横驰骋不会“被超速”,违法停车不会“被抄牌”,甚至可以红绿灯“通吃”不担心,相当于披上了“隐形的外衣”,享受种种“特权”。但这会让人养成不守法、开车太任性的坏习惯。本来是个规矩人,却因一纸临时号牌干出不规矩的事情,划不来,所以还是早点把车“关进交通法规的笼子里”好一点。

  好一个“把车关进交通法规的笼子里”!笔者不禁为这位朋友的感悟和行为点赞,同时也对“汽车号牌”和“制度笼子”作了一些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自此,“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便成了高频词。上述朋友的感悟中把汽车上道路行驶比作是权力,把交通法律法规、汽车号牌及交通信号灯、监控探头等比作是“制度的笼子”。由此,笔者有了如下思考。

  思考之一:要形成让权力从被迫进笼子到自觉进笼子的机制。众所周知,汽车号牌是国家车辆管理法规规定的具有统一格式、统一式样,由车辆管理机关对申领牌照的汽车进行审核、检验、登记后,核发的带有注册登记编码的硬质号码牌。它是准许汽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凭证之一,也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社会治安管理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汽车行驶情况,识别、记忆与查找汽车的凭证。临时汽车号牌,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有关要求,机动车尚未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申请人最多可申领三次,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的,每一次的有效期是15天。现实生活中,一些没有悬挂正式号牌的机动车不按规矩行驶像是脱缰的野马的现象并不鲜见,这样的机动车游离在“交通法律法规的笼子”之外。朋友及早将机动车注册上户悬挂正式号牌就是自觉地将机动车关进“交通法律法规的笼子”。这种“自觉”,从主观上来看,其内心有依法、安全驾车行使的理念,从客观方面看,有让人敬畏的一整套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的惩诫机制,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和乡村的重要路段路口,越来越密集地安装了高清监控探头,可以说是不断地压缩违法违规驾驶的“任性空间”。那么,要让用权者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方面需要不断加强对权力的制约,通过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让规范用权者畅通无阻,让滥用权力者不仅寸步难行,更有丢官坐牢的危险,唯有如此,权力才不敢“任性”、不能“任性”。同时,还要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简政放权,不断压缩权力膨胀的空间,从根本上消除权力“任性”的空间。另一方面需要用权者自身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补足精神上的“钙质”,确保自己在信念问题上不动摇,在信仰问题上不跑偏,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以敬畏之心对待手中的权力,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让权力完成从被迫进“笼子”到自觉进“笼子”的华丽蜕变。

  思考之二:装权力的笼子要真正管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虽然是纸质的,但其作用也是和正式号牌一样,是车辆上路行驶的证明。实际上公安交管部门对如何张贴临时号牌有严格要求。如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0】277号)规定,机动车应当同时粘贴2张临时行驶车号牌,1张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右上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同时不能被交强险标志等遮盖,另一张应当粘贴在车内后风玻璃左上角。不少人在使用临时号牌期间因存在侥幸心理或疏忽大意,并没有按上述要求张贴临时号牌。设计并要求车辆张贴临时号牌的目的就是在车辆注册登记前也要把车辆关进“交通法律法规的笼子里”。然而在有些人看来,交通法律法规和监控探头等设备设施对临时号牌根本不管用,只要不被交警抓到现行就可以“任性”。由此,笔者想到了装权力的笼子要真正管用,否则不管用的笼子就会像有些人眼中的交通法律法规对临时号牌不起作用一样。要想制度笼子能真正把权力关住,这笼子首先得结实。笼子的结实程度取决于笼子材料,藤条、竹子、木头、钢铁都是制造笼子的材料。要关一只蛐蛐,可能竹笼子甚至纸笼子就够用了,但要关一只老虎,就非得特别打造的铁笼子不可。“纸笼子”是绝对关不住“大老虎”的,就算勉强关进去了,也会一碰就倒、一咬就碎。要想把权力真正关住,笼子除了结实之外,空隙还不能太大,牛栏是关不住猫的。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曾指出,要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关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牛栏看似结实,但却漏洞百出、八面跑风,于猫而无异于聋子的耳朵,小巧矫捷的“猫”只要闻到外面的“腥荤”,便可畅通无阻地窜出去。因此,要打造一个有效的制度笼子,在设计之初就要尽可能补足漏洞,在投入使用后,还要根据世情、党情、民情的变化,广泛听取各方声音,吸纳各种力量,汇聚各方才智,把设计时没想到、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漏洞封死,彻底断了某些人钻空子的念头。

  思考之三:笼子的钥匙要放到人民手中。如前所述,汽车号牌不仅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社会治安管理部门识别、记忆与查找汽车行驶情况的凭证,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汽车行驶情况的凭证。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之所以“任性”行驶,还有一点原因就是张贴在车内不如悬挂正式号牌显眼、醒目,难以让人一眼就识别出来,脱离了人民群众的监督视野。近年来公务用车改革中,将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喷上“公务用车”字样,然后豪不留情曝光并追责处理公车私用问题,因此公车私用现象基本杜绝。这就是把监督的权力交给了人民。把关权力的制度笼子的钥匙交给了人民群众,用权者才不敢、不能任性。已故知名作家二月河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接受访谈时曾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把笼子的钥匙放到人民手中。权力入笼,钥匙交给人民,形象地说出在反腐大潮中,要充分发挥出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从长远着眼逐步完善监管机制、形成治本之策这个重要问题。著名的“窑洞对”中,一代伟人毛泽东对黄炎培的回答,更是精辟的诠释了“把笼子的钥匙交给人民群众”的精髓。他信心满满地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换句话说,“两个只有”实际上是“交钥匙”工程——党和政府把制度的笼子建好后,要放心地把钥匙交到人民手上,由人民来看管,由人民来开关。

  思考之四:要根植装进笼子是保护权力的思想。对于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有一句话:十次事故九次快。那些无牌无号的车上路行驶时往往“肆无忌惮”,不依规矩的“乱窜”,这是高频率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朋友说的尽早把车辆注册登记、悬挂正式号牌,依法依规驾驶上路是保护自己十多年无违法违章驾驶、无交通事故发生这一“英名”的举措。由此,笔者想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是一种束缚,也是一种保护。束缚之说很好理解,因为之所以要关住权力,并不是要让权力在笼子里僵死或“睡大觉”,而是要让权力在规定框架内恰如其分地、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价值。对于“保护”之说,也许很多人有疑问,我们不妨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事例予以回应。如近几年来,很多野生动物园都允许游客开车进入园区野生动物栖息地,游客坐在车里,近距离观赏各种野生动物,十分刺激又真实。如果把游客观赏野生动物比作是权力、车子比作是笼子的话,那么游客坐在车里不是受到了保护吗?如果游客不遵守野生动物园的规定,不该下车时下车了,也就是权力窜出笼子之外了,就会发生“权力伤人”或“权力被伤”的情况。2016年7月,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造成1死1伤。悲剧的发生就是因为游客没有遵守规定擅自下车成了老虎的“点心”。可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为了让掌权之人更好地抵御外界不良风气诱惑,在用权时不专权、不越权、不谋私,不沦为“苍蝇”、“老虎”,这岂非另一种形式的保护?因此,把权力关进笼子,让权力依照规矩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权力和用权者,都是一件好事、幸事。

来源:鼎城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周跃华 文红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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