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市县人大>湘西>工作动态>正文

美丽凤凰的“点睛”之笔

来源:凤凰县人大社会建设委 作者:唐清峰 欧介中 编辑:redcloud 2019-04-28 15:24:19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凤凰城区交通拥挤不堪,不仅影响游客的出游体验和凤凰旅游形象,而且还给凤凰历史文化名城旖旎的自然景观和优美的生态环境带来破坏……”这些现实问题将伴随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正案的出台得以解决。

  2019年3月28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标志着历时近一年,精雕细琢,凝结着参与各方智慧和汗水的《条例》修正案,正式得到批准。它的实施,必将为建设新时代美丽湘西的“凤凰答卷”画上“点睛”之笔。

  《条例》应时而修,顺势而改

  “设绳墨而取曲直”。强化凤凰古城生态旅游发展,全面提升凤凰古城环境水平,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是凤凰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和世界知名文化生态公园的根本途径。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湘西州围绕“绿色湘西”发展战略目标,着力打造“神秘湘西”“国内知名生态文化公园和国际旅游目的地”生态旅游圈。凤凰县围绕打造“国内知名生态文化公园和国际旅游目的地”这一目标,走“以全域城镇带动全域旅游,以全域旅游带动全域发展,以全域发展带动全域小康”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

  “但随着凤凰古城旅游业的‘井喷’式发展,平均每天单向进入城区的旅游车辆达3500多辆,旅游高峰时期达到每天13000多辆,凤凰城区交通拥挤不堪,不仅严重影响本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还对良好地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岳兵说,2018年湘西州“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向大会提出修改《条例》建议。可以说,这部《条例》修改就是顺势而为,民心所向。《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开启凤凰古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篇章,为凤凰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和世界知名文化生态公园,提供坚实支撑和法治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广泛汇聚民意

  湘西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何学智介绍, 2018年5月初,凤凰县成立了《条例》修改工作起草组,启动了《条例》修正工作。州、县人大法制委也提前介入,州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和带队调研,并多次赴省人大民侨外委汇报对接,先后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民侨外委的精心指导。因此,该《条例》修正案的出台,不仅承载着全州上下的希望和期盼,倾注了省、州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心血和汗水,而且还凝聚了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

  在条例修改过程中,起草小组和州、县人大法制委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生态优先、地方特色”修正原则,有针对性地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在山西平遥古城、湘潭韶山、陕西西安古城等3省3个区县市,召开座谈会,了解了外地先进的工作经验,获取了第一手资料。同时,坚持广开言路,广集民智,先后召开部门协调会、群众座谈会等10余场500多人次,发放各类调查问卷2000多份,征求群众、游客意见50多条。组织召开由“两代表一委员”、各类市场主体组成的听证会,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有序参与《条例》的修正工作。

  体现时代要求,彰显凤凰特色

  “《条例》修改,始终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始终坚持以‘严格保护’为出发点和修改原则,彰显州、县两级人大和政府‘绿色新政’的决心和信心。”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凌频如是说。

  本次修改决定共修改条文9处。其中新增加3款条文,修改原条文6款。修改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构职责,更加有利于统筹、协调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二是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加强公共卫生管和环境污染措施,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举措固定下来,以地方立法引领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凤凰古城走绿色循环发展道路提供坚实保障。三是破解实际难题,为凤凰古城建立旅游交通运输管理和绿色接驳服务体系提供法律支撑。如,在条例第十七条增加“在风貌协调区、区域控制区行驶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内容。将条例第三十条修改为“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利用凤凰历史文化名城自然人文资源,科学规划旅游景区、景点、线路,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凤凰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交通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密监控交通流量、景区承载量,依据保护需要建立绿色交通运输和接驳服务体系,严格控制社会车辆进入凤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环保。具体办法由凤凰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用法治力量守护一方青山绿水,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相信,随着《条例》修正案的颁布实施,作为支撑新时代大湘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一个龙头、二个中心”的凤凰,一定会再次化茧成蝶,涅槃高飞!

来源:凤凰县人大社会建设委

作者:唐清峰 欧介中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