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月29日)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议案建议组获悉,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符合议案条件的议案4件。
这4件议案分别为:关于尽快修订《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省长江岸线保护条例》的议案;关于尽快修订《湖南省东江湖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
议案建议组认为,这些议案均为地方立法议案,事项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案由、案据、方案符合议案规范。经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会后将这些议案分别交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处理,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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