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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大对任命干部的日常监督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编辑:redcloud 2018-05-14 15: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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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选举任免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着力探索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效形式,人事任免工作既要贯彻党委意图、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任命干部要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保证人民的权力始终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使,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注重思想教育和引导。思想观念是“总开关”、“总闸门”。一些干部出问题,首先是在思想上出了问题。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就是要注重思想建设,切实抓好补钙铸魂工作。一是要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真正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二是要加强党性修养教育。要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党性教育基地和先进模范人物的熏陶、启迪、传承、激励作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做一个合格党员。三是要抓好党纪法规教育。要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采取集中宣讲、专题讲座、廉政约谈和警示教育等方式开展党纪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培训,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做到不违规、不逾矩、不营私。

  构建常态化监督体系。坚持现有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充分运用定期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工作评议、代表视察和加强信访工作等方式对人大任命干部进行监督。首先是建立部门沟通机制。探索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整合干部监督信息资源,强化统筹协同,健全完善信息成果收集平台。如,与纪检部门加强沟通,了解干部违纪违法及群众举报情况;与组织部门加强联系,了解干部工作思想状况和日常考核情况;与公检法加强了解干部是否有违法违规现象等,丰富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提高监督的质量。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制度。每年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组织考核与人大评议等相结合的办法,对相关部门和干部实行目标考核,对年度目标及实绩进行综合评价,有效监督领导干部的行为。再次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地方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监督,重点审计监督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大经济的程序和效益、遵守财经法规及廉洁自律情况,分清有关领导干部的功过是非。

  推动监督工作全覆盖。要把人大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结合起来,推动监督工作的全覆盖。其一严格标准选拔任用好干部。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来选拔任用干部。对选拔对象的提名、考察和使用等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布,确保公示时间充足、公示内容全面,以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广泛参与。其二推行好干部巡察工作机制。健全县乡干部巡察工作机制,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巡察单位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表现进行调查了解,对巡察过程中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形成处理意见后,并及时整改。其三加强对配套监督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举报电话、手机短信和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对群众举报反映有问题者,从严从快受理调查处理。要建立必要的制度和程序,从制度上、运行机制上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进行监督。对于监督中发现的情况,不仅要依法向当地政府通报,也要按程序向当地党委反映,作为党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意见。

来源:龙山县人大

作者:陈长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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