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澧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文元,副主任淡光兴、刘辉、鲁明金、熊德蓉、陈奇辉及其他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金贤松,县政府副县长罗先春,县法院院长钟欣吾,县检察院检察长成来彪列席会议。会议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明金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听取县政府副县长王毅所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全力保护澧阳平原生态环境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民政救助专项资金2017年度使用及2018年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副县长赵长津所作《关于脱贫攻坚专项资金2017年度使用及2018年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高波所作《关于教育专项资金2017年度使用及2018年安排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卫生医疗专项资金2017年度使用及2018年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副县长邱献兵所作《关于社保就业专项资金2017年度使用及2018年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上年度被评议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泳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徐照清、县卫计局党委书记孟令军所作《关于人大代表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李跃平所作《澧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设、批评和意见交办情况汇报》。会议以举手表决形式通过县人民法院院长钟欣吾所作《关于提请免去谭辉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来源:澧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王羡文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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