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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的建议

来源: 作者:魏岳林 编辑:redcloud 2018-01-26 10: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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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省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为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财力补助占地方政府可安排财力的半壁江山,为县级政府的正常有效运转提供了充分保障。

  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量大、分布面广、牵扯部门多、涉及项目杂,经常会出现项目之间重复交叉,一个项目几头管理、几处拔款的情况,造成了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财力性一般转移支付比重,大幅缩减专项转移支付,甚至予以取消。属于地方事权的项目,地方承担支出责任,上级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给予支持。

  2. 理顺专项资金投入渠道,改变多头分散管理的局面,合并重复交叉的项目,对专项补助数额小的项目进行合理归并;剥离不属于专项转移支付的专项,分离特殊性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建立均等化、公平化、透明化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机制。

  3.落实好《预算法》的要求,除按国务院规定应当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事项外,上级在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要求地方承担配套资金。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界定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取消民生事项、公益性项目资金县级配套。同时,建议建立津补贴转移支付制度,充分保障干部职工人员经费的足额落实。

作者:魏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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