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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最后一公里”的建议

来源: 作者:欧阳德群 编辑:redcloud 2018-01-26 1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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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医生是广大农民的健康卫士。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大力培养全科医生”。这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带来了重大政策机遇。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系列措施,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一是结构不合理。例如,我市现有的4615名乡村医生中(应配备5000人),60岁以上的1369人占比29.66%,50-59岁的703人占比15.24%,30-49岁的2482人占比53.78%,30岁以下的只有61人占比1.32%。二是服务能力不高。例如,我市现有的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只有230人占比4.98%,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只有536人占比11.62%,乡村医生资格的3849人占比83.40%。三是保障机制不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机制不健全,养老问题没有解决,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很弱,继续教育机制缺失,培训经费没有保障。

  当前,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已成为中央及地方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识,大的政策方针已经明确,关键在于如何落实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1.把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健康湖南建设的一大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和细化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包括乡村医生的配置、村卫生室建设、继续教育、补偿政策、养老政策、执业风险化解机制等。

  2.制定出台《湖南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机制,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纳入城镇职工管理体制(具体可将乡村医生作为乡镇卫生院的聘用人员,实行“乡聘村用”),养老金缴纳采取“财政补一点,村医交一点,卫生院出一点”的办法解决。

  3.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以市州为单位,推行“村卫生室整体参加的医疗责任保险”,投保经费由县级政府适当补助,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4.省财政安排乡村医生培训经费,由省卫生计生部门组织开展乡村医生培训,每年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或继续教育,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作者:欧阳德群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