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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制药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奖励的建议

来源: 作者:吴飞驰 编辑:redcloud 2018-01-25 16: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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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2016年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要求凡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原则上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一致性评价工作对药企已上市品种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这就意味着企业要投入大量资金开展此项工作,单个品种一致性评价费用预估达800万元以上,尤其对中小企业而言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根据调查,由于企业前期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投入大、风险高,为助力药企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医药行业发展,建议省政府比对兄弟省市已出台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扶持政策,出台有关奖励企业进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按投入资金的50%奖励给企业),实行以奖代补,稳步、高效推动制药企业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企业才能在未来的市场生存,得到更大的市场份额,为湖南医药产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吴飞驰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