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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一村一辅警”工程 夯实乡村治理体系基石的建议

来源: 作者:龙四清 编辑:redcloud 2018-01-25 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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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时强调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推进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农村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夯实农村警务基层基础、铺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也进行了积极尝试,实施了以乡建所等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审视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在撤乡并镇合村后,各基层派出所管理范围被扩大,管理战线被拉长,而基层派出所警力相对不足,村级治安管理出现了死角、死面,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农村一线维稳工作的需要,在正式民警无法及时补充的情况下,迫切需要大力扩充辅警队伍,增加社会辅助力量,有效弥补警力不足的现状。目前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最薄弱的环节就是村级警务工作的缺失,最直接的表现为“三无”,即“无人员、无阵地、无机制”。二是一些由于土地问题、林地问题、房屋拆迁、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呈多发趋势,矛盾纠纷没有在萌芽时期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群众反应强烈,社会负面影响增强,且处置难度越来越大,有的还可能引发命案,需要警力在矛盾纠纷的初始阶段进行有效管控。三是刑事犯罪日趋智能化、多样化、集团化,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犯罪也在向农村延伸,需要有熟悉当地地形、人口、家族等情况的人员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为填补村级警务严重缺位,建议在全省全面推行“一村一辅警”工程,实施村级警务站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全力支持、尽快推进“一村一辅警”村级警务站建设工作。开展“一村一辅警”村级警务站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全省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平安湖南”建设的必然选择。要加强领导,全力支持,做好顶层设计,政法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各部门齐抓共管,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意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尽快启动“一村一辅警”全省村级警务站建设工作。二是统筹制定出台“一村一辅警”村级警务站建设工作方案,实现全域覆盖。在全省村级行政单位按照“一村一辅警”的标准,建设村级警务站,每个村级警务站配备1名以上驻村辅警。村级警务站依托村(居)委会、村卫生室或村小学现有办公场所予以解决,安排1间办公用房,保障驻村辅警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驻村辅警可以招聘也可从当地村支两委成员中产生,实行公安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管理机制,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解决驻村辅警的人头、工作经费。要明确规定驻村辅警工作职责,为参与乡村社会当好治安防范组织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情报信息采集员、法制政策宣传员、警务下沉联络员、交通安全协管员、乡村义务消防员、综合治理协调员;把村级警务站建设成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预警信息采集工作站、基层阵地控制工作站、安全防范教育工作站、治安秩序检查工作站”,打造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预防违法犯罪的第一屏障”。

作者:龙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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