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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风电开发的建议

来源: 作者:唐冬华 编辑:redcloud 2018-01-25 17: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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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电属于清洁可再生能源,属于低排放产业。据中国风能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风电总装机容量居世界之首,截止2014年底,中国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9637万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7%,占全球风电装机的27%。到2016年6月,我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已达1.06亿千瓦,提前完成风电“十二五”规划目标。我国曾向世界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5%左右”。这意味着,中国风电装机至少到2亿千瓦,目前仍有大量的建设需求。湖南属我国风电能源资源IV类资源区,主要集中在湘南、湘中、湘东以及洞庭湖周围。根据《湖南省“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我省风电中长期规划总规模为2200万千瓦,规划建设风电项目396个,规划2020年建成投产规模600万千瓦。2013年1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加快风电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0号),将风电发展与湖南省经济发展、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并提出了湖南省总体目标和阶段计划。2015年,根据国务院简化程序要求,湖南省能源局取消了之前的“路条”发放,并将项目核准权下放至市县发改部门。2015年和2016年相继两年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此外,湖南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风电发展的财税政策。湖南的风电开发建设进展加快,各大风电开发企业热情高涨。然而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全省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情况急转直下,2015年10月,湖南省环保厅暂停受理风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据省环保厅统计,2015年至2016年间,全省仅6个风电项目通过审批,截止2017年9月,全省累计批复风电建设项目115个,装机规模约614.72亿千瓦。2016年10月,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16】882号),进一步明确风电开发禁止范围,严格风电审批和加强开发建设监管。2017年8月,省国土厅全面暂缓风电项目永久用地审批,仅永州就有双牌县的倪家洞、蓝山县的大桥、塔峰等三个风电场永久用地审批被搁置,至今仍未开放。

  当然,应该肯定省政府及其相关厅局这么做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稳妥有序地推进风电开发。但一方面省政府要求积极发展风电,振兴实体经济;另一方面一会儿环保部门暂停受理环评手续,一会儿国土部门暂缓用地审批,这样一来至少会造成四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影响“十三五”能源开发规划的实施,无法实现能源战略目标;二是影响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各项任务的落实;三是延长了风电项目审批开发期限,增加了风电开发企业的巨额成本;四是挫伤了地方基层政府发展县城经济和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积极性,弄得基层政府无所适从。

  为了积极稳妥地发展清洁能源,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对全省的风电开发特提如下建议:

  一是建议省委、省政府根据全国、全省的能源建设规划,尽快搞好调查研究,确定我省风电开发的基本方略和发展方向;

  二是分类解决项目前期审批问题,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特别是已经完成环保、水保、林业等前期审批的,只要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域的项目,限时办结相关手续;

  三是进一步严格控制风电项目审批,对于涉及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区等严禁开发区域的项目一律亮红灯,实施限时退出机制;

  四是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及环保、水利、林业、国土等部门的责任,强化风电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强施工期及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跟踪监测,逐步建立风电企业破坏环境黑名单制度。

作者:唐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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