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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省级贫困县国有林场纳入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的建议

来源: 作者:唐冬华 编辑:redcloud 2018-01-25 17: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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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有林场改革迅速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将国有林场确定为公益性(Ⅰ类或Ⅱ类)事业单位,对其机构设置、职能职责、人员编制等有了明确规定。但是,目前全省大多数林场均是较为贫困的。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政策导向。根据中央提出“因养林而养人”的基本原则,给国有林场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新转变,要求林场职工放下斧头,林场要从靠砍树供养转变为财政供养来保护森林,林场也没有了经营性收入,护林是护不出钱来发工资的,只有靠财政拨款。二是区域性差异。就目前全省国有林场的分布状况来看,越往山区县走、越往河流上游走,那就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也是相对更贫困的地区,同时也是生态主体功能区分布更多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国有林场生态保护更为重要,生态环境基本上是没有遭到破坏的,但往往也是面积相对大、职工相对多、交通闭塞、运转困难、发展更困难的国有林场。国有林场大多数分布在山区,山区大都是贫困县或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也更少,因此国有林场改革的政策对山区县和非山区县形成了很大的差异,特别是就编制基数和财政供养提出了难以完成的挑战。三是政策性减收。从2015年开始,全省范围逐步取消了林业成品油补贴政策,紧接着实施了禁伐减伐等政策,导致原本比较困难的国有林场收入锐减,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养人压力巨大。四是国有林场债务化解难。据了解,长期以来国有林场的基础弱、底子差,经济来源单一(主要是靠木材生产收入),而营林生产、森林防火、森林管护、林区公路、林区生产生活用房、电力、饮水等基础建设投入等诸多因素致使国有林场形成了较大数额的债务,县级财政短期内也无法解决,巨大的债务让国有林场在发展中难以前行。五是国有林场改革县级财政压力大。国有林场改革后,林场的单位性质、机构编制都得到了明确,但国家和省级层面没有增加转移支付,只给予了一次性改革补助资金,即使再困难,县级层面做出了巨大努力,把人员供养的沉重担子接了下来,但巨大财政压力是县级财政难以承担和承受的。例如永州市双牌县阳明山、打鼓坪、五星岭、泷泊4个国有林场共有1444名职工(在职职工924人、离退休职工520人),经营总面积96.38万亩,除去离退休职工,按年均人平6万元计算,县级财政至少需要投入5000万元才能保障正常运转,作为2017年刚刚脱贫的省级贫困县,这占到了全县可用财力的四分之一。县级财政的财力支撑明显不足,成为了国有林场发展的障碍和稳定的隐患。国有林场既要发挥生态保护的主要功能,又要保障基本运转和稳定,单靠县级财政投入是不现实的。全省类似双牌县的贫困国有林场的还有30多个,若不及时从源头上予以解决,不稳定因素难以消除。

  从2018年起国家级贫困县国有林场将纳入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因此,我们建议将省级贫困县国有林场纳入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由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等部门协同,拿出可行性的实施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尽快分期分批解决贫困县国有林场的燃眉之急,理顺机制,让国有林场甩掉包袱走出困境,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

作者:唐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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