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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缺席会议将通报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曾永祥 编辑:redcloud 2017-12-28 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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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14日冷水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严肃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纪律的规定》。

  《规定》明确地指出“会议出、缺席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结束时通报,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出、缺席人员名单同时在《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公报》上予以公告。全年的会议出、缺席汇总情况每年在最后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予以通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情况作为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无故缺席会议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所在单位发出通报,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进行约谈。一年内不论何种原因缺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及以上的建议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应列席人员未经召集人同意,缺席会议一次的,应当向主任会议说明原因;一年内缺席会议两次及以上的,应当由本人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出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依法召开常委会会议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重要方式,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会风建设,严肃会风纪律,提高会议质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履行职责。

来源: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曾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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