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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6-20 1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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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建议1250件,共交由91个单位办理,均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截至11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共收到闭会期间代表建议35件,有29件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另有6件建议尚在办理期限内,正在加紧办理中。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统计口径,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81.2%;因目前条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许暂时不能解决的占18.8%。代表对6件建议办理结果反馈“不满意”。对这些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承办单位均已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

  一、省人大机关办理代表建议情况

  今年省人大机关主办代表建议8件,会办1件。8件主办建议中,关于立法工作2件、关于监督工作2件、关于选举任免和代表工作4件。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进行专门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围绕建议所提问题开展现场调研,与代表当面交流,做到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协商沟通、办后征求意见,代表满意率和办理效果进一步提升。针对谢运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南省城市管理条例〉的建议》,省人大法制委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衡阳、湘潭等地开展了立法调研,《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已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二次审议稿充分吸收了代表建议有关内容。针对胡丽屏代表提出的《关于请省人大常委会就湖南省县乡高中负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的建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将该建议的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代表一同赴常德、益阳两市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作为参阅材料印发常委会会议。针对谢圣国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部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纳入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与省委宣传部积极对接,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湖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省人大代表参与智库的研究咨询工作,省委宣传部将在智库研究的重点方向、课题设置等方面充分考虑人大代表建议提出的理论观点和实践建议。

  二、关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指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加强代表议案审议与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实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领导,推动我省代表建议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抓机制、谋长远。认真梳理总结我省近年来代表建议工作做法,推动形成代表建议工作长效机制。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借鉴全国人大的做法和兄弟省市经验,启动了《湖南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工作若干意见》修订工作和《湖南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其办理情况公开工作意见》起草工作,常委会联工委制订了省人大代表评议建议办理工作的操作规程,对代表建议重点处理工作、公开工作和评议工作做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二)抓源头、打基础。高质量的代表建议是做好建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省人大代表履职学习班,将如何提好建议作为学习班的重要内容。学习班邀请了省直有关厅局负责同志与代表围绕代表建议工作进行面对面交流。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直接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1次,实地指导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8次,协助代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提出接地气、有底气的高质量建议。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接收和交办工作。在代表大会前下发书面通知,明确了提出代表建议的相关注意事项。代表大会期间协助代表修改建议70余件次。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严格把关,有47件建议因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而不予接收,4件转作参阅件处理。交办建议时注意充分考虑代表意愿和承办单位职能职权,交办准确率有所提升。

  (三)抓重点、带全面。今年主任会议确定了“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12年免费义务教育”、“在全省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出生缺陷防控工作”、“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解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集、监管、使用、增值难”等6件重点处理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参加实地调研,多次召集承办单位研究办理情况。共有常委会委员42人次参加了督办活动,省人大民侨外委、内司委、农业委、环资委围绕督办的重点处理建议开展了专门的调研活动。省人大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在建议答复后,及时跟踪办理进度,督促办理单位兑现承诺事项。

  在做好重点处理建议督办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其他建议的督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民政厅、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6年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将代表建议督办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科学合理的督办工作方案,明确了督办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据统计,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共开展督办活动14次,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除了继续采取听取汇报、集中督办、重点督办、上门督办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外,还不断创新督办工作思路,完善督办工作方式方法。省人大民侨外委组织提出建议的代表,对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评议测评,收到较好的效果。省人大内司委向办理进度较慢和代表反馈“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及时寄送督办函,推动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省人大财经委组织承办单位负责人与反馈“不满意”的代表多次面对面沟通,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办理意见,指导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结合本委员会重点工作,对有关代表建议进行跟踪督办,推动形成政策并落到实处。省人大农业委督办活动开展前先征求代表意见,督办会邀请代表参与,保证代表意愿得到真实准确表达。省人大环资委将有关专题调研与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相结合,同步推进。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在做好建议督办的协调服务工作同时,对党群系统的建议进行了督办,与省政府办公厅对部分政府组成部门的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门的督促检查。

  (四)抓评议、促整改。今年是我省组织省人大代表评议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三年。我们在坚持以往好的做法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承办单位由“重评议排名”向“重工作改进”转变。对评议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年初即明确了6家被评议单位,督促被评议单位从一开始就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前组织部分代表对被评议单位进行了2次视察,帮助代表了解被评议单位建议办理情况。对评议会议优化了程序,规范了评议流程,增加了被评议单位回应代表发言的环节,代表的发言事先也做了充分的准备。8月19日,组织召开了省人大代表评议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共有40名省人大代表参会。省教育厅等六个省直单位负责人汇报了本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情况。18名省人大代表做了评议发言。经过现场测评,省交通运输厅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排名第一,其他单位满意度排名由高到低分别为省农业委员会、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在评议会上要求,各被评议单位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代表和人民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对代表评议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会后,我们向被评议单位寄送了整改意见。通过评议,促进了有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五)抓跟踪、促落实。针对有些建议年年提、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的现象,省人大常委会将往年B类建议(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将要解决)的跟踪督办作为工作重点,要求承办单位将B类建议跟踪落实工作与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督促承办单位兑现承诺。常委会领导对B类建议跟踪落实工作逢会必讲、逢会必问。7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带领部分省人大代表深入项目现场,专题视察省农委、省商务厅2015年度关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和承接产业转移的B类建议跟踪落实情况。并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以省人大常委会对B类建议的督办为契机,深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完善B类建议跟踪落实的工作制度,推动形成常抓常新的长效机制。常委会联工委与省政府办公厅组织部分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召开了B类建议跟踪办理专题会议,了解有关情况,推进工作。

  (六)抓公开、促监督。进一步加大建议公开力度,便于人民群众对代表建议工作进行监督。除部分不宜公开或依法不得公开的代表建议外,建议内容实现了实时公开。共通过湖南人大网公开代表建议763件;督促承办单位公开了代表建议答复。

  通过以上六个方面的努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代表建议办理总体实效比往年有所增强。推动各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提高效率,解决了一批代表、群众集中关注的问题,推进决策科学化合理化。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比例比去年提高2.4个百分点。当年解决率比往年有明显提高。二是今年确定的6件重点处理建议成效明显。省政府按照“分步实施、先行一步”的思路出台了民族地区贫困家庭减免学杂费政策。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免除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同时还可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左右的生活困难补助,力争在2020年前对民族地区所有普通高中学生实行全免费入学政策。省人社厅积极吸纳代表智慧,出台了《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统筹项目暂行规定》,统一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省发改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的顶层设计,出台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和一系列配套文件,组织长沙、株洲、常德等地积极创建“国家信用建设模范城市”。省卫计委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纳入全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将出生缺陷防控相关指标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了湖南省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在30个贫困县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省水利厅围绕实施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突出解决全省8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南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化了审批程序,下放了管理权限,将“沉睡”已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激活。三是跟踪督办取得突破。从各单位报送的情况看,2015年度768件B类建议中,通过跟踪督办,已有404件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占总数的52.6%;有280件仍需继续跟踪落实,占总数的36.5%;另有84件因客观条件或政策变化无法落实,占总数的10.9%。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建议意见

  今年的代表建议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建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代表建议年年简单重复提出,没有补充新的情况;有的建议反映了一些情况,但提出的措施针对性不强,单纯争取资金项目类建议仍然偏多,涉及全省宏观政策层面的建议偏少。二是有的承办单位满足于与代表简单的电话联系,联系内容着重介绍有关政策和本单位工作情况,办理答复针对性不强,实地调研、现场办理的比例不高。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委托下级工作部门与代表见面的问题。三是少数承办单位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注重程序性的办理答复,没有想方设法去解决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四是督办工作开展不平衡,督办程序、内容不规范,督办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提出、办理、督办工作,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建议今后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我省有关地方性法规,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保证代表建议工作依法高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重点处理建议选择、督办方式方法,不断发挥重点处理建议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继续加大督办力度,改进和完善督办方式。在继续抓好按期答复率、沟通率等程序性督办的同时,更加注重督促承办单位解决代表所提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四是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省代表建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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