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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刘平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6-19 16: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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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罢免刘平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决定罢免刘平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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