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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审议通过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来源:中方县人大 作者:陈承保 编辑:redcloud 2017-06-15 09: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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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中方县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这是该议事规则第四次修订。 县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后,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议事规则的修改作为加强制度建设重要内容,将其列入2017年常委会工作要点。通过参照省、市人大常委会主要做法,并广泛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门委员会、“一府两院”及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乡镇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了吸纳,县人大法制委对草案逐条进行讨论修改,使议事规则更加完善。

  一、增加法律依据。增加了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使常委会议事规则更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从制度上保证和促进常委会依法规范、严格有序、务求实效地履行职能。

  二、规范会议制度。对会议请假制度进行规范,明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三日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对请假次数过多的,在常委会会议上予以通报。扩大列席人员范围,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对拓宽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增加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有着重要意义。

  三、明确议案提出主体。删除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本级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的规定。为不断提升议事水平和监督实效,增加了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使议案提出的主体更合法更规范。

  四、增加审议范围。增加了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的内容,明确了常委会组织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评议按照《中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暂行)执行。这次修改以突出议事为重点,遵循增强可操作性,注重监督实效,充分了体现了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强化监督的要求,确保常委会依法行权履职。

来源:中方县人大

作者:陈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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