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理论研究>热点评论>正文

对暴力伤医案件应开设绿色通道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6-22 11:33:48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 法制日报记者  丁国锋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将“依法惩治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与检察机关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等一起,作为平安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工作专题进行阐述。这引起了江苏代表团五位医学专家的共鸣。

  这五位代表一致建议,严惩暴力伤医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完善医疗法治建设。

  暴力伤医行为应依法严惩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检察机关通过依法惩治涉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通过联合行动突出打击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其中起诉3308人。

  “两院依法惩治医疗犯罪、维护医疗秩序,突出打击故意伤医、在医院聚众滋事等犯罪,让医务人员很受鼓舞。”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胸外科主任、江苏省肺移植诊疗中心主任陈静瑜指出,鉴于医疗工作的特殊性、治疗的不可预知性,医务人员在诊治时必须承担极大的医疗风险。

  “近年来全国医疗纠纷总量下降,从2013年的1351起下降到2016年的866起,下降幅度为36%。但是,案件数量虽然在减少,恶性案件却依然存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院长、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李甦雁说,医院是救死扶伤的神圣场所,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如果得不到保障,最终受害的是广大老百姓。暴力伤医等犯罪行为,挑战的是人类良知和底线,毁掉的是人民群众健康这一社会根基,应当依法严惩。

  媒体报道涉医纠纷须慎重

  “媒体对很多涉医案件报道,扩大了社会共识,大家一致谴责。但也应当严禁以炒作、吸引眼球为目的报道。”李甦雁指出,当前自媒体发展迅猛,信息畅通,曝光率高,很多案件报道触目惊心。然而,对于伤医案件报道应该非常谨慎,因为伤害医务人员会破坏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

  李甦雁建议加强对媒体报道的引导、规范和管理,尤其要注意防止发生“破窗”效应。媒体在报道涉医案件中,不要用煽动性语言和图片、视频,不要发布血腥图片,网络媒体转发报道不能随意更改原报道标题和内容,对违反规定报道或不实报道的,应予以惩处。

  “法官、检察官人少案多和医生少病人多的情况是一样的,都处在高强度工作状态,只不过法官、检察官是以法律为武器医治社会顽疾,而医生是治理人体疾患。”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医学会骨科分会副主委、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骨科主任刘璠认为,要通过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主动预防疾病,把关口前移,这和预防犯罪一样,需要加强全民普法教育,从编辑小学生教材开始,媒体也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要综合治理强化源头预防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市侨联副主席沈进进建议从快办理涉医纠纷和犯罪案件,对“医闹”人员建立档案,积极做好预防违法工作,对进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应当开设绿色通道,对暴力伤医案件要进一步缩短办案周期,从严从快从重惩处。

  沈进进建议,法检两院要构建矛盾纠纷专业化化解平台,为解决医疗纠纷等提供专业性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司法保护效能。

  李甦雁建议,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尤其加强重点科室、特别是急诊科室的医疗安全建设投入和保障,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源头预防意识,将医患纠纷在激化前遏制在萌芽状态。

  “对于涉及患者死亡、以医疗事故罪追究医生刑事责任时,要严格司法,在未查明存在医疗事故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不能草率立刑事案件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陈静瑜建议。

  “维护医疗秩序,仅靠卫生系统自身加强防范远远不够,还需要公检法大力支持和帮助。”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扬州市主委、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院长、扬州大学医学院副院长王静成建议,发扬江苏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方面的有益经验,齐抓共管形成共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合力。

  王静成认为,相关法律缺少“医疗损害”的明确定义,未明确医疗损害鉴定机制,对患者也尚未建立相关救济制度,建议结合实践,尽快修订完善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为解决医患纠纷提供切实有力的法律依据。

  观点链接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雷冬竹:破解暴力伤医这一社会顽疾需要多方共同发力。医生方面,要加强医德培养,有技术更要有医德,对患者治疗情况要科学评估、及时告知风险。同时要注意运用沟通艺术和法治智慧。政府方面,处理医患关系事件要坚守法治思维,依法处理,不能“一闹就给钱”,助长“职业医闹”的歪风邪气,破坏法治进程。司法机关方面,要依法严惩涉医犯罪行为,特别是对于重大案件,要及时公开信息,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张家界市人民医院院长姚媛贞:应对暴力伤医行为“零容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依法维护医疗场所安全、安静、神圣的就医秩序,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检察机关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暴力伤医犯罪快捕快诉机制,降低暴力伤医违法犯罪的入罪门槛,在处理医疗事故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