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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督方式 奏响评议乐章——古丈县人大开展工作评议纪实

来源:古丈县人大办 作者:田宏林 编辑:redcloud 2017-02-04 11: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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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来,古丈县人大常委会就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精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对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主要从被评议单位执法、施政、廉政、服务大局、接受人大监督等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在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单位整体工作效能,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快速发展方面作出了贡献。

  悉心准备,写好评前“词谱”

  为规范评议工作,古丈县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修订出台了《古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工作评议暂行办法》),明确了评议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明确规定两次被评为“不满意”的部门,应对被评议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依法提出询问、质询和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撤职案;属垂直管理的部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撤职的建议,有力地增强了监督的刚性。成立了人大工作评议领导小组,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成立了工作评议调查组,由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及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对工作评议全过程进行监督。古丈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制订了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对每年工作评议的时间、方法和步骤、工作要求等作出了详细的安排。每年,古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应的工作评议调查组,深入到被评议部门,召开由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各级人大代表、被评议部门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及其离退休老干部共同参与的动员大会,要求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在评议对象的选择上,古丈县人大常委会本着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原则,经多方征求意见,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人大常委会审议,报经县委同意,再确立被评议对象。

  深入基层,广纳群众“曲调”

  按照《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的内容,古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相应的评议调查组,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任联系领导,相关委办主任任组长,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州县两级人大代表及乡镇人大主席为成员。每年评议工作期间,调查组都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每一个环节,通过深入实际走访、座谈、民主测评等形式开展了为期2个多月的实地调研。调查组深入被评议部门,召开了由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及离退休老干部参加的座谈会20次,征求他们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由执法相对人、服务对象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各乡镇(居委会、社区)组织召开由县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本届以来,人大常委会通过综合整理,征求到各类被评议单位的书面意见、建议400余条,来信127封。

  每年的工作评议,各个测评组在充分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了调查报告,主任会议进行了严格把关,力求使每个调查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提出问题客观准确,建议、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召开会议,演奏评议“交响”

  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8月份举行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被评议部门进行工作评议。为提高评议效果,会议邀请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政府副县长、政协副主席、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参与指导评议工作。评议中,与会人员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踊跃发言,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又客观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古丈县人大常委会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行了自我创新,在提高监督实效、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上狠下工夫。

  会议评议之后,古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对被评议部门工作进行了评议测评。为使评议结果更具有说服力,更加客观公正,当场公布测评结果。评议结果也及时通过县电视台向全社会作了通报,接受了社会群众的监督。

  务求实效,落实整改“和声”

  会议评议结束后,古丈县人大常委会根据评议情况,形成了评议意见,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将评议意见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并转交被评议部门,并与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文件要求,被评议部门接到评议意见后,要迅速行动,立即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十日内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人大常委会;要积极落实整改,对当前可以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主动创造条件,积极进行整改。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下发了交办函,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按时整改,并要求工作评议办公室加大督查力度。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评议结果上报了县委,反馈给县政府,提供给县委组织部,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每年古丈县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被评议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一些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将听取相关职能部门专题汇报,督促整改。对于重大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时,将依法提出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在年度召开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还将听取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四年以来,古丈县人大完成了对县人社局、水务局、环保局、农业局、民政局、卫生局、交通局、教育局、住建局等9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评议,提出意见、建议54条,推动了40余个问题整改落实。古丈县人大将工作评议作为强化监督的抓手,推动了人大监督工作提档升级,促进了部门提质增效,评出了新干劲、新作风,评出了部门改进工作的责任感。

来源:古丈县人大办

作者:田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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