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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人大城环委持续监督支持全州新型城镇化工作纪实

来源:湘西州人大 作者:陈光亮 编辑:redcloud 2016-12-16 09: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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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届以来,湘西州人大城环委持续加强对全州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监督与支持,相继围绕城镇化牵头开展了大调研、审议专项报告、启动专题询问和开展有关立法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州新型城镇化。

  调研城镇化服务决策

  新型城镇化对于加快湘西州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州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城环委制定了全州新型城镇化大调研方案并积极牵头开展了大调研活动。

  2014年4月初,城环委调研组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时进带领下,先后深入保靖县和州规划处及吉首市规划局,对城乡规划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提出要高度重视完善规划修编工作,增强规划的前瞻性、规范性和权威性,构建规划执法长效机制等建议。

  同时,城镇化其他调研小组分别在常委会其他领导的带领下,围绕工业园区建设、社区建设、网格化社会管理、户籍制度、生态移民和教育布局等专题及相关内容开展了调研。大调研活动参加人数共46人,下基层时间达50余天,共走访了全州8县市人大常委会、8个工业园区、17个街道社区、17所学校、15个乡镇、9个特困村、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召开座谈会95次,走访基层人大代表61人,走访基层群众人数504人,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州城镇化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调研结束后,根据州人大常委会要求,城环委起草完成了全州新型城镇化综合调研报告,并向州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为扩大调研成果运用,给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对城镇化系列调研报告,以增刊形式在《湘西工作》(2014年总第252期)发表。

  审议城镇化报告支持工作

  为了监督支持全州新型城镇化工作,2014年6月,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城环委在会上作了审议报告。

  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争相审议发言,为全州新型城镇化建言献策。州人民政府相关副州长,州住建局、规划局、国土局、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认真听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

  常委会会议后,城环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提出的加强规划引领、深化产城融合、突出人的城镇化、注重社区管理等方面,及时整理形成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向州人民政府交办后,州政府及时研究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将办理情况于规定时期内向州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首次专题询问破解难题

  2015年6月26日,州人大常委会对全州城乡建设领域存在问题进行专题询问,也是该州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专题询问。

  为了开展好这次专题询问,在州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领下,城环委与其他相关专委会在同年4月共同开展专题询问前期调查工作,通过明察暗访、现场录像、走访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全州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作成6段询问问题现场视频资料在常委会会议上依次播放。

  专题询问专题会议上,12名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1名州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先后就建设工程监管、施工噪声污染、饮用水水源污染、城区饮用水供水矛盾等方面询问了16个问题。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认真回答了询问,副州长李平作了表态发言。询问结束时,城环委认真整理形成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州城乡建设领域存在问题专题询问交办意见》。

  为了督促落实专题询问交办意见,城环委牵头相关专委会参与,进行跟踪监督落实。2016年4月,州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落实专题询问交办意见的情况,常委会充分肯定了落实交办意见取得的明显成效,并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通过专题询问与整改落实,州府吉首市的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城区道路大幅提质改造,群众出行的路更宽更靓了;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及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违法用地建房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城市项目建设更加规范;推动了吉首城区饮用水供水制度改革,解决了城区供水矛盾,让广大市民群众用上更优质的自来水。

  开展城市管理立法提供法制保障

  为了加强州府吉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规范城市综合管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品牌形象,吉首市城市管理条例于2013年4月列入湘西州十三届人大五年(2013—2017)立法规划,并启动了立法程序。

  城环委提早介入、积极参与,推动立法。先后参加了条例立法启动、立法调研座谈、立法听证、条例草案修改等工作。2014年8月在州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城环委依法对吉首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初审。这件条例共计8章56条,包含城市规划建设、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等相关领域内容。对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条例草案的合法性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有关建议。

  经过各方努力,《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于2015年3月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5月2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该条例成为湖南省第二部、湘西州内首部关于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的制定为吉首城市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也为全州新型城镇化增添了助力。

来源:湘西州人大

作者:陈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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