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网>常委会公报>2016年常委会公报>第04期>正文

关于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7-02-04 15:30:44
湖南人大微信
公众号二维码
—分享—

——2016年5月24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文富恒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6年5月12日,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第45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对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6年,国家安排我省新增政府债券额度为461亿元,包括一般债券433亿元,专项债券28亿元。按照规定,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预算,其中,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市县政府使用的债券资金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预算。省人民政府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提出的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由年初预算的2857亿元调整为3240亿元,增加383亿元(新增一般债务限额433亿元减去年初预算中预安排的50亿元),收支保持平衡;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由年初预算的266.7亿元调整为294.7亿元,增加28亿元,收支保持平衡。财经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是可行的。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财经委员会建议: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后,要抓紧落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转贷市县的要及时分解下达。用好、用足国家规定的存量债务置换政策,减轻债务成本,优化存量债务结构。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建立健全违规举债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政府债务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以及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