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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11-23 15: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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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陈佳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省人民政府拟定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为了做好修正案草案的审议工作,3月初,我委会同省人大法制委、省卫生计生委,赴湘潭市开展立法调研,召开了有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和省人大代表、企业职工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多方面的意见。3月11日,我委召开第26次全体会议,对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我委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决定,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文进行修改,是十分必要的。本次修改仅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应部分作出修改,内容总共为十八条,主要涉及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奖励保障措施和调整完善法律责任等。修正案草案相关规定与上位法不相抵触,符合我省实际。

  目前,我省异地就业、异地婚嫁已成为常态,法定的3天婚假时间过短。外省如山西、福建、上海等省市均作了增加婚假的规定,山西省增加后为30天,福建省为15天,上海市为10天,均与原来规定的晚婚假天数相同。为此,我委建议保留增加婚假的规定,并将享受增加婚假的对象扩大到所有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员。即在修正案草案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前增加:“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此外,在女方生育时,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还可适当延长,有利于男方更好地照顾家庭、女方和孩子。有的省份如四川省规定为20天,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为25天。我委建议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即将修正案草案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规定的“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修改为“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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