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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透精神,把握细节,做好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来源:龙山人大 作者:韩地 编辑:redcloud 2016-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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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基层人大代表建议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不断的增加与提升,办理质量和效果也越来越明显,这标志着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责任感的增强。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略的问题,亟需加以完善和进一步改善此项工作。

  一、目前代表建议及其办理工作存在的四个问题

  (一代表建议质量待提高

  影响代表建议质量的因素较多,从代表自身因素来看,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内容简单、笼统、抽象,没有实质性内容,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建议界限不清,甚至超出本辖区的职权范围,加大了办理的难度;三是建议不注重格式和要求,建议内容不是一事一议,而是说多项事宜、提多个要求,涉及多个部门,重点不突出,责任单位不够明确,短期内难以落实;四是过多地强调局部,关注民声的少,关注个人利益的多,影响建议的办理质量等。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代表思想上重视不够,认为提建议就是交交差,走走过场,并没什么实际效果而已。

  与代表沟通联系方式有待改善

  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不断提高县级人大常委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把人大当作人大代表的“娘家”,心系基层人大代表,心系基层人大代表的冷暖,通过走访、座谈、电话问询等方式经常保持与人大代表紧密联系,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人性化的服务。同时可适时多组织部分基层人大代表有针对性开展农村养老统筹落实,征地拆迁执行政策等工作专题调研。要改变“一年开会碰一下头,平常彼此往来少”的互通不畅单一闲塞的状况。

  办理工作有待改进

  客观地讲,大多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是到位的,措施是得力的,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此项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也比较普遍。主要是:一是一些承办单位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思想,对件件有回音很热情,而对事事有着落就不是很重视;二是有的承办单位当面答复态度很好,把承诺都花在答复上,但未落实到实际上来,以此达到完美交差的目的;三是承办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把办理工作看作是一项可有可无的“负担”,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认为办多办少一个样,敷衍应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这主要是因为承办单位重视不够,没有把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度来认识,而是绞尽脑汁找借口、摆困难,建议办理停留在遣词粉饰的书面答复上,并不注重解决实质性问题。

  (四督办力度有待加大

  一些督办过程中偏听汇报多,主动与承办部门深入沟通、帮助分析解决问题较少,深入基层实地察看的力度不够。联合督办力量不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多方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致使督办如同下毛毛雨,达不到“高起点着手,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的督办效果。要整合力量,加强重点督办、现场督办、跟踪督办,多措并举,确保办理工作有始有终,有头有尾,有明显实际效果。同时,跟踪督办要大力完善相应的激励制约机制,降低了建议办理实效,甚至出现了个别建议“年年照旧岁岁雷同”的情况。由此也挫伤了部分人大代表建章献策的积极性。

  二、做好代表建议及其办理工作的几点对策

  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及其办理质量,是尊重代表民主权利、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体现。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从三个方面强力切入。

  (一培训引导,在提高代表素质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自身修养建设,坚持学以养德,学以安身,自觉把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作为提高代表身份的必要环节和修养利器,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与低,直接影响着办理效果,为此,要结合当前“两学一做”,加强代表修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代表水平,自觉脱离和远离低级趣味,追求高尚情操,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负人民群众的厚望和期待。二是在工作中时刻处处注意密切联系代表。通过定规矩、定制度等形式使联系代表制度不忽冷忽热,保持恒温性。通过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开展代表活动、赠阅人大报刊、书籍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情况,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三是组织代表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也是提高建议质量的重要途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为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提出高质量建议打下基础。四是加强调查研究。要明确和规范代表建议的基本要求,引导代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县域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深入机关厂矿、村寨、社区、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真心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代表建议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二完善机制,在改进办理工作上做文章

  首先,县级人大常委会要认真研究,提出明确具体要求。代表建议办理的如何,首先取决于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视程度。要提出办理的具体要求和重点建议的办理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交“一府两院”办理。二是“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明确承办单位。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形式。对代表建议,“一府两院”要高度重视,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根据建议内容,按照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权责范围,科学合理地确定出承办单位。三是承办单位要正确对待,真正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要把代表建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计划。在办理过程中要与代表广泛沟通,办理完毕后,邀请代表现场实地查看,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三多措并举,在督促检查上出硬招

  代表建议能否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加强监督检查至关重要。一是完善督办机制。“一府两院”要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实行领导分工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有针对性地查找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县人大常委会要建立相关委室对口督办、重要建议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制度,及时了解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实现代表建议的经常性督办。二是及时了解情况。要加强同有关承办单位的联系,掌握办理进度,对办理不力的单位进行协调和督办,帮助处理疑难事项,创造条件抓好落实。不定期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实地检查落实情况,让代表直接监督建议办理工作。三是征求代表意见。在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后,征求代表对建议答复情况的意见反馈,针对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对代表不满意退回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并限期再次答复代表。四是强化代表的视察。多组织乡镇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通过视察活动,增强代表意识,不断提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履行代表职务的能力。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形式,选择部分涉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度问题的重点代表建议进行跟踪报道,让承办单位在人民群众监督之下“露脸”,通过舆论媒体的力量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办理进程,提高办理实效。

来源:龙山人大

作者: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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