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衡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谭向勤主持。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一帆介绍了肖海军同志的基本情况,肖海军作了任前表态发言,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决定任命肖海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随后,肖海军面向宪法,进行就职宣誓。
作者:谢志勇
编辑:redcloud
8月31日,衡东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谭向勤主持。会上,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一帆介绍了肖海军同志的基本情况,肖海军作了任前表态发言,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决定任命肖海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随后,肖海军面向宪法,进行就职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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