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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检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编辑:redcloud 2016-07-19 2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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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21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

 
省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推进检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肯定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的同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照审议意见,扎实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心部署整改工作
    收到审议意见后,省检察院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专题研究,明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闻过则喜的态度,把落实审议意见作为接受人大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来认识和思考,即指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实效。省检察院先后制定落实审议意见的分工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整改的内容、措施、期限、责任部门和要求。各市州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相关责任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和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提出落实整改方案的具体措施,确保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以改进工作为目标,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一)狠抓“进一步规范检务公开工作”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落实《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办法》。全省检察机关依据办法确定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操作程序、职责分工,普遍加大了检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力度;市州检察院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切实解决“不愿公开”、“不会公开”、“被动公开”等突出问题。二是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全省145个检察院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全面公开检察环节所有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有效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的制度性、整体性。今年1月至6月,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0600条、法律文书10350份、重要案件信息841条。建立案件信息公开日常巡查和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全省检察机关按要求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同时,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立律师网上预约办理平台,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1月至6月,共办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759件。三是探索检察机关出席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制度。省检察院先后派员出席了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减刑案、郴州市委原书记李大伦减刑案等系列案件,为建立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出庭制度、规范庭审活动积累了经验。四是建立职务犯罪大要案通报和重点个案重点公开制度。对重特大、疑难复杂和争议较大案件,除在外部媒体公开外,还在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检察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手机报等检察机关自有媒体同步发布。岳阳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系列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郭小明涉嫌受贿案等案件,“抗癌药代购者”陆勇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案决定不起诉的释法说理书的及时发布,社会反响较好。
    (二)狠抓“统筹推进检务公开”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部署年度检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工作会议,明确2015年检务公开工作任务,并制定分阶段落实工作任务的时间倒排表。二是统筹全省检察院机关重大检务公开活动。省检察院今年计划开展三级检察机关联动的以“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并计划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民主监督员等参加21项检务活动。目前,已邀请参加优案评选、举报宣传周等8项活动。7月3日首次邀请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赴衡阳视察基层检察工作,反响较好。同时,要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制定检务公开活动计划,并按步骤实施。三是构建多层级的检务公开工作考评体系。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基层检察院建设综合分类考核、市州检察院执法状况考评和省检察院机关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将《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办法》落实情况纳入《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评,细化工作任务和考核标准,推动检务公开持续深入开展。
    (三)狠抓“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修订《湖南省基层院建设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后的考核办法遵循“注重客观理性和问题导向”的理念,在考评内容的设置上,突出核心业务数据的评价、案件质量指标控制、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两法两规则”新增职能履行考核,较好地解决了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二是修订《湖南省检察机关执法状况考评办法》、《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考评计分细则》。修订后的考评办法将个案督察、日常案件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纳入考评范围,明确考评采取“随机抽案评查、临时抽签分案、两轮交叉评查、集中统一审核”的方式进行,并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员监督。同时,制定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将案件质量日常评查作为执法状况考评的重点,发挥考评工作对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引导作用。今年1月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跟踪评查案件6721件,促进了案件质量的稳步提升。三是启动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工作的前期准备。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将检察环节所办反贪、反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的所有纸质卷宗扫描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形成电子卷宗,为今年下半年开展网上考评工作夯实了基础。四是推进《检察执法岗位操作规程指导丛书》编撰工作。完成丛书第五轮审稿,进一步完善了各个检察执法岗位的操作标准、工作遵循和考评依据。目前,部分分册已经定稿,拟于近期集结出版。五是强化个案督察和专项督察。以群众反映强烈、引发重大舆情、重访群访案件为重点,加大个案督察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中存在的问题。2014年10月以来(指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下同),省检察院督察个案16件,纠正办案瑕疵、处理错误等案件质量问题15个。针对办案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重点启动了全省2014年度被宣告无罪公诉案件的专项督察和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自侦案件的专项督察,查找深层次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六是严格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严肃追究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活动中故意违法违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今年1月至6月,共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18件29人。
    (四)狠抓“建立重要检务公开活动公开处理机制”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强化对重大涉检信访案件的公开审查。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在当地有较大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以及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控告申诉案件,倡导实行公开听证。2014年10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等方式处理涉检信访案件31件。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运用专家咨询机制妥善处理了该院所有涉检信访积案。二是推广第三方介入涉检信访案件处理机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长期缠访闹访的涉检信访案件处理,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娄底市检察院对易某某信访案实行当事双方公开举证、质证,9名群众代表听证后均支持检察机关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为该案矛盾化解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三是探索对疑难复杂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实行听证。公开案件所涉事实、证据和法律问题,让当事人面对面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14年10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9件疑难复杂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开展听证。陈某等四人不服湘潭县国土资源局房屋拆迁决定一案所作的终审判决,向湘潭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该院启动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与案件评议,增强了民行检察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达到了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和化解矛盾的目的。四是严格执行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省检察院在2014年底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中,对17件不按要求告知权利义务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五是严格执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重点开展检察机关作出的终局性或者否定性处理决定,特别是容易引发诉讼参与人质疑、影响或者损害执法公信力的办案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六是认真组织全省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积极参与全国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通过活动促进说理水平的提升,促进队伍素能的提高。5名同志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
    (五)狠抓“抓好队伍建设”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探索优化机构设置、提高编制效能的方式方法。完成津市、汝城、怀化洪江、郴州苏仙等4个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试点。津市检察院将内设机构由13个整合为6个,内设机构负责人由院领导兼任,原有的中层干部全部转变“归位”为业务骨干,充实办案一线。二是开展全省统一招录工作。最大限度将空余编制用于缓解人员不足。2015年共招录检察人员389人。同时,对基层和边远地区招录工作实行倾斜政策。报考检察业务职位,学历放宽地区的职位开考比例可以放宽到1:3;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提出“通晓民族语言”要求。三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基本情况调研,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夯实工作基础。四是推进大规模正规化岗位培训。2014年10月以来,共举办培训班54期,培训3915人次。重点对省检察院干警、市州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近700人开展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轮训。改革培训课程设置,注重人员综合素质培养,增设阳光心理、演讲与口才、信息保密管理等实用性强的课程。五是组织省检察院巡讲团赴基层检察院开展巡回授课。目前,已完成常德、娄底市检察机关授课任务,启动赴西藏山南地区巡回授课的前期准备。同时,以专家讲座、青年讲坛、业务竞赛、跟班学习等为载体,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积极推行岗位练兵。省检察院已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等专家举办讲座5期。六是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启动了第二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依托与湖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等高校建立的在职研究生培养基地,继续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和创新型检察人才,44名检察干警参加了2015年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
    (六)狠抓“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提出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修订建议。经省检察院多次协调,省财政拟在落实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过程中,在确保不低于现有水平的前提下,制定市级、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分类分地区保障标准,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检察经费常态增长机制。二是稳步推进“两房”建设。调整“十二五”“两房”建设规划,全省新增“两房”建设项目单位15个。三是妥善化解“两房”建设债务。共为基层检察院争取基建债务化解资金3000多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310万元。四是加强职务犯罪侦查装备建设。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平台、侦查信息查询平台顺利建成。五是加快检察技术实验室建设。省检察院司法鉴定实验室通过国家认可,常德、衡阳、邵阳、郴州、怀化、湘西等6个市级检察院已经建成或开建。六是基本完成全省检察机关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项目建设。目前,除湘潭、张家界外,其余12个市州检察机关均已验收。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多功能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机要通道系统升级改造和检察专线网分支网络加密项目,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涉密信息分级保护项目建设正在加快推进,省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已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通并投入使用。
    (七)狠抓“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是深入开展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以自身问题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动真碰硬从严从实解决司法不规范顽疾”要求、省检察院游劝荣检察长“七见”标准(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要见事、见人、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总结),对八个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整治。在整治过程中,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督导基层检察院转变侦查模式,在办案工作基础较差的基层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规范司法行为各项要求。湘潭市检察院对全市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办理的282件公诉案件开展巡查,对发现的不规范司法问题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公诉案件季度巡查、季度通报制度。常德市检察机关把“以案带训”、提高干警办案水平作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选派14名基层青年干警到市检察院跟班学习,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娄底市检察机关查找出自侦案件办理中的典型和带有警示性问题42个,具体到人到事到案23例。二是规范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出台《系统权限调整、案件删除、后台管理规定》,加强对系统使用权限、程序的监管,确保除绝密案件外,所有案件全部实行网上运行、网上审批、网上流转。三是依托系统建立网上日常巡查制度和网上流程监控工作规范。对办案活动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司法行为。今年1月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对579件案件发出口头提示,对107件案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办案部门进行整改。省检察院对2014年1月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超期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分析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四是起草《湖南省检察机关案件受理规则》。对检察机关案件统一受理、接收、审查工作进行完善和规范,确保案件符合受案标准,并及时规范录入。受理规则拟在进一步完善后于近期发布实施。五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严格审核涉案财物的移送、接收、保管和处理,认真执行涉案财物由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直接保管的规定,落实保管场所,改善保管条件,全面规范执法办案。常德市检察院改造升级现有涉案财物管理室,研发涉案财物管理软件,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六是统一办理保外就医与决定收监执行的认定标准。省检察院与司法行政部门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为契机,联合印发了患“三种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病、糖尿病)的“三类罪犯”(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保外就医鉴定专题会议纪要,为公正办理刑罚变更执行提供了依据,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七是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全程、全面、全部”和“三个毫无例外”的规定。按要求新建办案工作区5个,整改不达标和存在办案安全隐患的办案工作区7个,对15个单位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促进了侦查活动规范化。八是组织检察人员学习讨论《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正确区分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办案与监督指导办案的界限。九是继续开展“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把根治利益驱动、规范涉案款物处理作为活动的重中之重,通过活动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在“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中,全省检察机关共自查、检查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案件1321件,退还扣押的应退还款4168余万元。十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特别是案件释法说理纳入检察宣传工作考核内容,通过主题宣传、H5新技术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省检察院在互联网“一网两微”平台上开设“行家说案”栏目,建立舆情处置QQ群,对社会关注案件及时进行释法说理。
    三、正视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半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受制于认识水平、人员素质、工作条件等方面影响,整改情况离工作要求仍有一定差距,检务公开、执法规范化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务公开工作在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法律文书说理不足,公开不及时;有些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不规范;检务听证、检务见证等检务公开方式在一些单位尚未实行。二是部分人员执法不文明不规范,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乏力,不依法听取律师意见,推诿、拖延对律师合法要求的答复、办理。三是信息化条件下的检务公开、办公办案设备不足;信息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部分人员运用现代化设备的办公办案能力不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把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来抓,勇于正视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继续深入整改,大力加强整改成果的运用,忠实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湖南、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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