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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四个“模范”当好人大代表 ——对地方人大代表履职的一点见解

来源: 作者:邓媛媛 编辑:redcloud 2015-06-12 10: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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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那么,如何才能当好人大代表呢?笔者认为,必须争做四个“模范”。
  一是要增强职责法定意识,争做依法履行职务的模范。人大代表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政治职务,享有法定的政治职责。作为人大代表,应倍加珍惜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以昂扬的斗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严谨务实的作风,积极协助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富裕和希望竭尽全力。在代表大会期间,要认真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选举权,以及提出议案和建议的权利。在闭会期间,应该主动按照人大常委会和代表小组的安排,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加强与选举单位的联系,自觉接受选民、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要增强人民公仆意识,争做一心为民的模范。人大代表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人民群众选出来的公仆,要发挥好国家权力机关与广大选民的纽带作用,把“四个全面”战略落实到履职实践中去,把人民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在思想上强化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的观念,努力为人民谋利益。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切实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经常深入实际,了解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结合点,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谋民利,解民难,推动和协助政府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当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时,要敢于仗义执言,用法律赋予的权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代表们还要特别注重做好信访工作,积极了解和听取群众的信访要求,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化解社会矛盾,提高信访效率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要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争做促进发展的模范。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必须着眼于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出“治国安邦”之策,提“政情民意”之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在行使代表职权时,仅仅考虑本选区和选举单位的利益是不够的,必须登高望远,站在维护国家大局的高度想问题、出点子,在事关全局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悉心谋划,献计献策。这就要求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了解掌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注意力转向关心改革、发展、稳定上来,立足全局、着眼根本,积极促进发展,通过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是要增强与时俱进意识,争做践行“四个全面”的模范。人大代表要代表人民当家作主议大事、管大事,必须与时俱进,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引路带动作用,带领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把履行代表职务与构建小康社会结合起来、与促进科学发展结合起来,把四个全面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坚定不挠的信仰,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坚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奋进主流,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基层的人大代表,不但要当好基层创新创业标杆,实业兴乡兴村,还要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的路子,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生力军、“领头雁”的作用,真正成为全社会广大基层践行“四个全面”的中坚力量。
 

作者:邓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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