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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发挥基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作用

来源:沅陵人大农业工委 作者:熊香红 刘小丹 编辑:redcloud 2016-08-31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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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人大内设的各工作委员会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将会对常委会工作产生直接影响。这对刚从事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同志来说是一个新课题,也一直是县级人大工作委员会多年来深思的主题。
    笔者认为,明确职责,是发挥工作委员会作用的基础。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阐明了工作委员会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班子,是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机构,但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集上级人大专门委员会与工作委员会职责于一体。既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又为人大常委会提供专业服务,在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中发挥重要作用。其职责是: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调研、咨询服务,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督办代表意见和建议,为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会议做好服务工作,联系人大代表和对口部门等方面,因此,工作委员会是常委会工作的实际执行者和具体操作者,它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开展,对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负责。在工作中应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遵循工作的职责要求,只有正确认识工作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在工作中才能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突出重点,督办到位是发挥工作委员会作用的关键。人大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是工作重中之重。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委员会,在实施监督中,不能事事都参与、事事都过问,必须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重大的、主要的、影响全局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注、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主要是通过听取“一府两院”的专题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和开展视察等方式来实现,在开展这些方式的监督工作之前,各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积极向常委会提出监督议题、监督方式和监督工作达到的目的等方面的建议、意见,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做到重点突出、依法开展。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相关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督办职责,要通过定期听汇报、沟通情况及时掌握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效果不佳的,应督促被监督单位进一步整改或重新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表面整改而没有采取具体措施的,经再三督办仍无成效的,相关工委应提出处理意见报主任会议审定,并提请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促使被监督单位整改,确保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立足岗位,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基本功是发挥工作委员会作用的重要因素。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极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要真正做到独挡一面,为人大常委会全方位搞好服务,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习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熟练地掌握做好人大工作必备的法律知识,学习当代经济、科技、教育、农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学习掌握和运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人大工作理论。人大工作的程序性决定了我们有很多工作都要通过文字来体现,这就要求,在文字表达上要多下功夫,要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文字表达上也要勤于总结,要练就过硬的文字功底。
    领导重视,是发挥工作委员会作用的保证。常委会应加强对工作委员的领导,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努力配齐工作委员会人员。要注重人大机关与党政机关人员的交流,不断为工作委员会注入新的活力。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通过宣传让“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充分认识各工作委员会性质及职责。从而杜绝各工作委员会所联系的部门有重要文件不报送、举办重大活动不汇报,工作联系“短路”的现象。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委员会相关制度。切实规范工作委员会工作方式,使之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证。(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沅陵人大农业工委

作者:熊香红 刘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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