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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尚方宝剑”大还是法大

来源:原创 作者:曾润生 编辑:redcloud 2016-08-21 02: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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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备受关注的吉林舒兰市“最美最狠强拆女市长”韩迎新一案事发,最先是由审计人员在跟踪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时发现线索并锁定证据,目前该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办理,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据介绍,在审计该项目过程中,韩迎新曾试图动用各种关系来干扰审计进程,审计人员排除各种干扰,收集各种证据。(《现代快报》7月20日)
    韩迎新在任期间有两句名言,“我不懂拆迁法,不按拆迁法办”“我有尚方宝剑!你们随便告,我不怕”等。仔细分析一下女市长的言行不难发现,这位女市长之所以敢口出狂言,就是自恃上面有人替她撑腰、有替她说话的“尚方宝剑”,并且这把“尚方宝剑”威力无比,是可以超越法律的。
    是“尚方宝剑”大还是法大?在普通老百姓看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之外的权力”,“宝剑”再大也大不过法律;而在韩迎新们看来,“宝剑”明显大于法。有了所谓的“尚方宝剑”,则不一定要依法行政,即使老百姓有意见、有冤屈,也影响不到他们的仕途和前程。韩迎新们的表现,与依法治国的理念大相径庭。是这些领导干部不懂法吗?从1986年至今,我国连续实施了5个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一直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各地也都推出了诸如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各类法律知识竞赛等措施,他们应该知道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说“不懂法”只是一种借口。真实的原因,是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在他们眼里,法律只不过是治理百姓的工具,而自己权力在手、“真理”在握,依长官意志执政天经地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重要部署。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作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从“人治”走向法治,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其主管的一个地区、一个部门能否依法办事。要改变韩迎新们信奉“尚方宝剑”大于法的残余旧习,不仅仅是让他们知悉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自觉约束手中权力,自觉践行依法行政。
    首先,要尊重法律的神圣。如果领导干部不以身作则,就算百姓守法,久而久之法律在群众心目中也会失去尊严,甚至出现信暴力而不信法律的恶果。只有让领导干部明白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而没有任何超越法律规定的特权,必须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手中的权力,才不至于总是习惯依靠长官意志和简单的行政命令来管理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
    其次,对于不依法行政者必须惩治。如果没有相应的惩罚责任,缺少有力的约束和强制,违法成本过低,甚至用权可以抵罪,敬畏法律也就成了一句空谈。只有对领导干部的违法滥权行为真惩处、实治理,让他们权衡得失,放弃侥幸心理,才能杜绝以言代法、以情代法、以权扰法,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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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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