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对环保及有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明确。但该法有20项没有明确具体部门,有些地方甚至非法越级环评,违规审批,干预执法,环保“三同时”制度监管缺失。部门之间没有形成联防联控,联合执法少,没有形成常态,效果不明显,存在“九龙治气”现象,导致治污责任无法全面落实。
有些企业不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有的甚至非法污染,逃避执法监管,谁污染谁治理的治污主体责任未能全面落实。在冷水江市,上市公司湖北宜化集团湖南子公司不让检查组察看其废水排放口。不远处的金富源碱业公司废气和每年800余万吨未经处理的废水超标排放。我们前后3次暗访发现,这2家化工企业长期超标排放废气废水,严重污染环境,当地群众怨声载道。(责任编辑:刘舒尹)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梁斌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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