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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斌勋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抽查手记之四十二:一些领导认识有偏差 少数地方重视程度不够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梁斌勋 编辑:redcloud 2017-07-21 17: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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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我省少数地方尤其是县乡一级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了解不多,认识不高;部分地方没有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议事日程,甚至违法引进、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漠视污染;有的领导认为治理大气污染就要关闭落后产能,会影响GDP总量、减少财政收入,有抵触情绪;有的地方怕暴露大气污染问题,有抵触情绪,以各种借口不配合检查,甚至逃避执法检查。如醴陵市、石峰区分别以路不好走、企业改制为由,希望不要去有关区域抽查,经检查组暗访,发现被检查点确实存在严重污染问题。(责任编辑:刘舒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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